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如何成立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是目前资本市场上筹集资本的一种方

  如何成立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是目前资本市场上筹集资本的一种方式。但是很多人对于私募基金的相关知识并不了解,这就给投资融资带来障碍。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的介绍有关如何成立私募基金的相关知识。希望帮助您解决遇到的法律问题。
  
  一、如何成立私募基金
  
  1、私募基金的分类。根据不同的标准,私募基金有多种分类方法。在此,我们将仅以常用的投资对象进行划分。从国际经验来看,现行私募基金的投资对象是非常广泛的。以美、英两国为例,其私募基金的投资对象包括了股票、债券、期货、期权、认股权证、外汇、黄金白银、房地产、信息软件产业以及中小企业风险创业投资等,投资范围从货币市场到资本市场再到高科技市场、从现货市场到期货市场、从国内市场到国际市场的一切有投资机会的领域。根据上述对象可以将其分为三类:
  
  (1)证券投资私募基金
  
  顾名思义,这是以投资证券及其他金融衍生工具为主的基金,量子基金、老虎基金、美洲豹基金等对冲基金即为典型代表。这类基金基本上由管理人自行设计投资策略,发起设立为开放式私募基金,可以根据投资人的要求结合市场的发展态势适时调整投资组合和转换投资理念,投资者可按基金净值赎回。它的优点是可以根据投资人的要求量体裁衣,资金较为集中,投资管理过程简单,能够大量采用财务杠杆和各种形式进行投资,收益率比较高等。
  
  (2)产业私募基金
  
  该类基金以投资产业为主。由于基金管理者对某些特定行业如信息产业、新材料等有深入的了解和广泛的人脉关系,他可以有限合伙制形式发起设立产业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只是象征性支出少量资金,绝大部分由募集而来。管理人在获得较大投资收益的同时,亦需承担无限责任。这类基金一般有7-9年的封闭期,期满时一次性结算。
  
  (3)风险私募基金
  
  它的投资对象主要是那些处于创业期、成长期的中小高科技企业权益,以分享它们高速成长带来的高收益。特点是投资回收周期长、高收益、高风险。
  
  2、运作模式。私募基金的主要运作方式有两种:
  
  (1)承诺保底,基金将保底资金交给出资人,相应的设定底线,如果跌破底线,自动终止操作,保底资金不退回。
  
  (2)接收帐号(即客户只要把帐号给私募基金即可),如果跌破约定亏损比例(一般为10%-30%),客户可自动终止约定,对于约定赢利部分或约定盈利达到百分比(一般为10%)以上部分按照约定的比例进行分成,此种都是针对熟悉的客户,还有就是大型企业单位。
  
  二、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的区别
  
  1、募集的对象不同。公募基金的募集对象是广大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的投资者。而私募基金募集的对象是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包括机构和个人。
  
  2、募集的方式不同。公募基金募集资金是通过公开发售的方式进行的,而私募基金则是通过非公开发售的方式募集,这是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最主要的区别。
  
  3、信息披露要求不同。公募基金对信息披露有非常严格的要求,其投资目标、投资组合等信息都要披露。而私募基金则对信息披露的要求很低,具有较强的保密性。
  
  4、投资限制不同。公募基金在在投资品种、投资比例、投资与基金类型的匹配上有严格的限制,而私募基金的投资限制完全由协议约定。
  
  5、业绩报酬不同。公募基金不提取业绩报酬,只收取管理费。而私募基金则收取业绩报酬,一般不收管理费。对公募基金来说,业绩仅仅是排名时的荣誉,而对私募基金来说,业绩则是报酬的基础。
  
  《公司法》第八十四条 【募集设立的发起人认购股份】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五条 【募集股份的公告和认股书】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认股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八十六条所列事项,由认股人填写认购股数、金额、住所,并签名、盖章。认股人按照所认购股数缴纳股款。
  
  我们在上文已经为您详细的介绍了私募基金的相关知识,如果您在这方面还有任何的疑问,请你来电咨询,我们的律师将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详细解答。
  
  
总结:如何成立私募基金私募基金是目前资本市场上筹集资本的一种方式。但是很多人对于私募基金的相关知识并不了解,这就给投资融资带来障碍。我们将在下文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雇佣讨债公司讨债有什么风险
      雇佣讨债公司讨债有什么风险一、雇佣讨债公司讨债有什么风险企业雇佣“讨债公司”进行商账催收,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以下法律风险:1、不合规风险。合法经营是企业的法定义务。“讨债公司”......


·醉驾是一种很危险的行为,无证驾驶更甚,都会对自己和他人的人身
      醉驾是一种很危险的行为,无证驾驶更甚,都会对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造成危害。摩托车也是需要考取驾驶证才能上路的,那么,醉驾无证驾驶摩托怎么处理?醉酒驾车的判定标准是什么样的?我们将在......


·聚众斗殴案件性质是什么?
      聚众斗殴案件性质是什么?聚众斗殴是一项很严重危害他人和自身危险的行为,也是非常影响公共安全,不文明的行为,我们要杜绝这种行为的存在,不过在现实生活中,常常因为言语不和导致聚众斗殴......


·零包贩毒一般判多久,时间是多少
      贩毒犯罪活动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尽管我国公安机关对此严厉打击,但是依然屡禁不止。近年来,零包贩毒这种新型犯罪手段频出,给公安机关破案带来了不小难度。按照刑法规定,不管贩毒数量多少,都......


·著作权与专利权的区别是什么
      著作权与专利权的区别是什么著作权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所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买二手房应注意哪些问题
      买二手房应注意哪些问题为了有效避免日后纠纷的出现,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当事人应当注意以下这些问题:1、二手房交易前必须确认房主真实身份。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首先需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


如何成立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是目前资本市场上筹集资本的一种方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