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杀人案嫌疑人自首情节是否可以从轻处罚?

  杀人案的嫌疑人在进行违法犯罪行为的时候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很多都是一时冲动,之后有的人会选择去自动投案或者自首,期望可以得到一定程度上的减轻处罚,那么杀人案嫌疑人自首情节是否可以从轻处罚?今天网就来为您解答一下。
  
  
  一、杀人案嫌疑人自首怎么判
  杀人案嫌疑人自首是否都能免死?答案是:自首并非“免死金牌”。杀人案嫌疑人自首情节怎么判,要看多种因素,量刑要考虑犯罪动机、社会危害性、是否有从轻或减轻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杀人案嫌疑人自首或者自动投案则可以根据现实情况合理的酌情减轻。
  二、什么是自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项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三、什么是自动投案
  
  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査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
  杀人案嫌疑人自首情节是否可以从轻处罚是要根据现实考虑的,所以并不是所有的杀人案嫌疑人自首都可以从轻处罚,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杀人案嫌疑人自首或者自动投案全无意义了,想要得到有关于杀人案嫌疑人自首的法律帮助的话,请联系网的律师。
  
  
  
总结:杀人案的嫌疑人在进行违法犯罪行为的时候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很多都是一时冲动,之后有的人会选择去自动投案或者自首,期望可以得到一定程度上的减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涉及标的大,法律关系复杂,审理难度大,周期长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涉及标的大,法律关系复杂,审理难度大,周期长,而这些仅仅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一部分特点。除了这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种类也是比较重要的内容,下面就让我们告诉......


·如何处罚警察违法办案?
      如何处罚警察违法办案?警察办案必须要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进行,不能屈打成招。屈打成招属于暴力取证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当事人的人身权利。警察若是存在违法办案的情形,将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是什么?
      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是什么?我们您都知道,在1990年12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成立,开始营业,这标志着,上海经济开始迈入新的征程,上海证券交易所是我国大陆两大交易所......


·退侦两次以后是什么时候能释放
      一、退侦两次以后是什么时候能释放?1、退侦两次以后不一定就能释放,除非第二次退回侦查超过一个月都没有取得关键证据,检察院退侦两次,如果仍然证据不足的,检察院会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如果......


·一般情况下谁会借高利贷
      一般情况下谁会借高利贷说起高利贷,很多人都会避而远之,深怕自己或家人借上高利贷,而导致家破人亡。那么实践中,一般谁会借高利贷呢?而发放高利贷的人又有哪些?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


·刑诉法回避发回重审的情形包括哪些?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律条文都是围绕着刑法中的程序规定,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有时候会涉及到回避的问题这就是行诉法所规定的重点问题,那么刑诉法回避发回重审的情形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


杀人案嫌疑人自首情节是否可以从轻处罚?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