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处罚标准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认定(一)罪与非罪的界定1、 如果行为人主观上不明知,则不构成本罪;2、 如果没有严重损害股东或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都不构成本罪。(二)本罪与诈骗罪的界限1、 后者表现为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前者表现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2、 后者的主体是自然人;前者的主体是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3、 后者的目的是非法直接占有公私财物;前者的目的是吸引投资间接获取利益;4、 后者的刑事责任由犯罪人本人承担;前者由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三)贷款诈骗罪与本罪1、 前者表现为违反金融法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后者表现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2、 前者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后者是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3、 承担刑事责任的主体不同。前者是犯罪人本身;后者是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4、 前者的目的是非法直接占有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贷款;后者的目的是吸引投资间接获取利益。(四)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与本罪1、 前者表现为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后者表现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2、 前者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后者是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3、 承担刑事责任的主体不同,前者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后者只能是自然人。对于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来说,在出具财务会计报告的时候,不得隐瞒、不得提供虚假的重要信息,否则一旦因为信息不实,导致公司、企业的股东、债权人遭受的直接损失超过五十万元,那么隐瞒、重要信息,或者是提供虚假重要信息的行为,就涉嫌犯了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总结: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处罚标准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依法负有信息披...#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与财务相关的刑事责任主要有哪些?
与财务相关的刑事责任主要有哪些?长期以来,刑事责任主要适用于会计人员、单位负责人伪造或者毁损会计资料以进行偷逃税或者贪污、挪用犯罪,给公司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伪造、变造会计凭证、......
·受伤是因为酒后上岗作业 算不算工伤
受伤是因为酒后上岗作业算不算工伤一、受伤是因为酒后上岗作业,算不算工伤?不算,如果是属于醉酒的情况,就算符合其他工伤的条件,也不能认定为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相关机构会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一旦当事人对事
发生交通事故后,相关机构会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一旦当事人对事故责任书有异议的时候,就需要进行复核,那么交通事故责任书复核的程序是怎样的?一般要花费多长时间呢?就让我们来为你详细讲解。......
·一、分割遗产时有哪些?
一、分割遗产时有哪些注意事项根据《继承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在分割遗产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除有约......
·在公司法人变更后银行如何变更手续?
在公司法人变更后银行如何变更手续?现今社会中,经济活动频繁,公司法人变更是十分重要的,往往在公司法人变更之后需要到银行进行一系列的法人变更手续,而公司法人变更后银行如何变更手续呢......
·网络诈骗300元犯法吗
网络诈骗300元犯法吗?网络诈骗案件是由于网络的发展,导致的个人信息的泄露所造成的,由于对方能准确的掌握诈骗对象的信息,故而因为网络而遭受诈骗的受害人群是比较广的。网络诈骗的立案、量刑......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