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生产劣药罪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

  生产劣药罪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生产劣药罪通常情况下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条所称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劣药的药品。二、构成要件1、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客体方面本罪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权利。2、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所谓“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主要指造成用药人残疾或者其他严重后遗症,或因服用劣药延误治疗,致使病情加剧而引起危害、死亡等严重后果。3、生产、销售劣药罪的主体方面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4、生产、销售劣药罪的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故意的内容分为两部分:一是行为人明知其生产或销售的是劣药而且其生产或销售劣药的行为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结果;二是行为人对上述危害结果的发生采取放任的心理态度,即本罪只能由间接故意构成。如果行为人对严重危害的结果采取积极追求的态度,构成其他更为严重的犯罪。从司法实践中看,本罪大多具有牟取利益的目的,但法律没有要求构成本罪必须以营利为目的,所以无论出自何种目的,均不影响本罪的构成。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对于生产劣药罪的具体判刑处理情况,相关事项的认定可以基于实际的违法事实后果,以及是否造成了大量人员的身体健康问题来进行量刑处理,如果未达到立案标准的,或者犯罪事实轻微的,是可以行政处罚处理的。
  
  
  
总结:生产劣药罪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生产劣药罪通常情况下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一般委托律师打官司要多少钱?
      一般委托律师打官司要多少钱?1、办理一审刑事案件侦查阶段的基准收费标准为1600元/件,上浮不得超过20%(下浮不限);起诉阶段的基准收费标准为1600元/件,上浮不得超过20%(下浮不限);审判阶段的基......


·姓名权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姓名权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1、改名权又称姓名变更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依法改变自己姓或名的权利,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都是允许的,权利人可以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自然人可以......


·不起诉决定的国家赔偿可以获得吗?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国家的各项政策也在不断的健全,在各项法律中也规定了公民和企业的行为,如果触犯都将会收到相应的处罚,如果当事人没有进行起诉,是否可以获得国家赔偿呢?按照有关的法律法......


·伤害他人身体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吗?
      伤害他人身体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吗?造成轻伤以上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轻微伤以下的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法人股权转让协议印花税征收标准
      法人股权转让协议印花税征收标准一、目前,法人股权转让缴纳印花税主要分两种情况1、根据财税[2005]11号文件规定,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1......


·一、拐骗儿童罪和盗窃罪的判罚是什么?
      一、拐骗儿童罪和盗窃罪的判罚是什么?《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生产劣药罪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