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盗窃罪金额怎么定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中规定的数额较大;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中规定的数额巨大;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的,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中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总结: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中规定的数额较大;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一、假释的考验期从什么时候开始?
      一、假释的考验期从什么时候开始?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假释是一种刑罚执行制度,如果人民法院裁定假......


·婚姻无效的反诉可以向法院提出来吗?
      婚姻无效的反诉可以向法院提出来吗?一、婚姻无效的反诉可以向法院提出来吗?是可以向法院提出来的,前提一定要有证据来证明婚姻是属于有效的,对于反诉一般是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


·因为害怕放弃犯罪是犯罪中止吗
      因为害怕放弃犯罪是犯罪中止吗《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中止犯的处罚原则较为特殊,首先明确是“应当”从宽处罚而非......


·继承法规定遗嘱的五种形式是什么?
      继承法规定遗嘱的五种形式是什么?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了五种遗嘱形式,分别是公证遗嘱、代书遗嘱、自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共有五种法定遗嘱,分别为公证遗嘱、自书......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偷税漏税的按照什么罪名量刑?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偷税漏税的按照什么罪名量刑?逃税罪进行定罪量刑,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扣缴义......


·利用离婚规避债务可靠吗?
      利用离婚规避债务可靠吗?一种意见认为,债务人通过假离婚分割财产的手段逃避债务、规避法律的行为,属《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的无效民事行为的范畴。因为行为人的行为具有以下四个特征:1、意思......


盗窃罪金额怎么定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