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判决失职罪判刑最新规定是什么?
执行判决失职罪判刑最新规定是什么?执行判决失职罪判刑最新规定,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员收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指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二、本罪的构成要件1、罪体主体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行为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行为是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结果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结果是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这里的当事人,是指民事执行案件、经济执行案件的当事人。其他人,是指与民事执行案件、经济执行案件存在利益关联性的人员。2、罪责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责任形式是过失。这里的过失,是指应当预见到执行判决、裁定失职行为可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状态。对于执行判决失职的行为,是基于上述法律中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判决的,具体情况下还需要对判决失职的行为进行界定,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有异议的,还可以基于实际的违法事实后果,由法院进行合法的判决处理。
总结:执行判决失职罪判刑最新规定是什么?执行判决失职罪判刑最新规定,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法院受理执行异议后,异议审查中的相关法律文书是否需要送达所有当事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执行异议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或者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立案,并在立案......
·网络诈骗的分类是怎么分的
网络诈骗的分类是怎么分的网络的迅速发展不仅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同时也给犯罪分子的诈骗提供了便利。犯罪分子利用网络这个虚拟的世界进行诈骗,并且他们不断的创造和完善各种各样的......
·在发现了醉驾这种行为之后,多长时间公开的进行审理?
在发现了醉驾这种行为之后,多长时间公开的进行审理?发生了这种错误之后,法院在公开处理的时候做最后决定的具体期限是没有的。但是,法院对这个案件所能花费的最多时间确是有规定的。关于第一次......
·网络诈骗五万能否判缓刑?
网络诈骗五万能否判缓刑?网络诈骗如今屡见不鲜,新闻媒体也时常报道有人因为诈骗受害者的钱财而入狱。而作为受害者不仅要及时的向警方反应情况还要搜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而犯罪嫌疑人如果在网......
·解除劳动关系后保险怎么办?
现代生活中,跳槽和辞职并不是新鲜事,个人会由于情感或者家庭的问题选择变更工作,这种情况下,就面临着和前公司接触劳动关系,结束劳动合同。一份工作的结束,还要面临着处理好与自己紧密相关......
·刑事诉讼法的直接证据运用规则是什么?
在刑事案件侦查、审理阶段,证据是法院最终查明案件真相、做出公正判决的主要依据。证据有很多分类,其中有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之分。一般来说,像证人证言就属于典型的直接证据。那么刑事诉讼法......
执行判决失职罪判刑最新规定是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