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
·一
一,犯罪户籍注销是否合理判刑后户口不需要注销了。根据《公安部便民措施三十条》第七条规定:“取消被判处徒刑、被决定劳动教养的人员注销户口的规定。”2003年该措施出台后,被判刑的人就不再......
犯罪嫌疑人不承认自己犯罪怎么办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