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法院查封的房子在不知情情况下可以买卖吗?

  法院查封的房子在不知情情况下可以买卖吗?
  
  一、法院查封的房子在不知情情况下可以买卖吗
  
  法院查封的房子在不知情情况下可以买卖,但购买了已被法院查封的房屋,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并索取赔偿。
  
  1、擅自处分被法院查封的房屋,是无权处分的,但购房合同不因无权处分而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对于无权处分,买受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买受人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相关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房屋查封后能否出租
  
  房屋被查封后,一般不能对外出租了。
  
  查封就是指检查后贴上封条,不准动用,在民事诉讼中,是比较常用的一种财产保全方式。
  
  查封是我国各级法院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不可缺少的执行方式,查封期限并不是随意而为的,是要遵照相关的法律规定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十二条查封、扣押的财产不宜由人民法院保管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不宜由被执行人保管的,可以委托第三人或者申请执行人保管。
  
  由人民法院指定被执行人保管的财产,如果继续使用对该财产的价值无重大影响,可以允许被执行人继续使用;由人民法院保管或者委托第三人、申请执行人保管的,保管人不得使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不宜由人民法院保管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被保全人负责保管;不宜由被保全人保管的,可以委托他人或者申请保全人保管。
  
  查封、扣押、冻结担保物权人占有的担保财产,一般由担保物权人保管;由人民法院保管的,质权、留置权不因采取保全措施而消灭。
  
  
总结:法院查封的房子在不知情情况下可以买卖吗?一、法院查封的房子在不知情情况下可以买卖吗法院查封的房子在不知情情况下可以买卖,但购买了已被法院查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一、酒精度达到多少算醉驾?
      一、酒精度达到多少算醉驾?酒精度达到每100毫升有80毫克的酒精含量算醉驾,车辆驾驶员血液内的酒精含量超过80mg/100ml就算醉酒驾车。我国目前鉴定醉驾的标准是血液内酒精含量超80mg/100ml,经抽......


·在我国规定缓刑可以出国吗
      平时我国的出入境管理制度也非常严格,比如我国公民因为个人的原因出国旅游或者是学习的时候,对于当事人的相关证件的检查也是非常严格的。更不用说是一些正在缓刑执行期间的犯罪嫌疑人,缓刑不......


·一、自书遗嘱不公证有效吗?
      一、自书遗嘱不公证有效吗?一般是有效的,根据继承法第三章第十七条的规定,自书遗嘱是有法律效力的,公证遗嘱也是遗嘱的一种形式,都是继承法规定的有效遗嘱。自书遗嘱需要具备的条件:自己书写......


·继承房屋遗产税是多少?
      一、继承房屋遗产税是多少?目前我们国家并不存在继承房屋遗产税的征收。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


·一、买卖不破租赁怎么赔损失租房?
      一、买卖不破租赁怎么赔损失租房?买卖不破租赁赔损失租房可以通过双方在租赁合同当中约定的具体违约金来进行赔偿,当租期未届满时,原房东若将房屋转让给其他人,则原房东在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


·还款期不明的债务纠纷该如何处理
      还款期不明的债务纠纷该如何处理一、还款期不明的债务纠纷该如何处理超过诉讼时效期的当事人丧失的只是胜诉权,即其民事权利得到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而非丧失诉权。故即使是超过了诉讼时效,只......


法院查封的房子在不知情情况下可以买卖吗?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