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商标权的终止的情形?

  商标权的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一、商标权的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1)因注册商标法定有效期限届满又末办理续展注册,导致注册商标注销,商标权因而终止。
  
  (2)因商标注册人自动申请注销注册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3)因注册商标争议被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商标,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4)因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5)因商标注册不当,被商标局撤销注册或者经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6)因商标注册人违反商标法规定被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导致商标权终止。
  
  二、商标权的使用年限是否有限制?
  
  《商标法》第39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 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 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 注册商标。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商标权的有效期为10年,但是商标权可以连续的续展,所以实际 上商标权只要当事人选择续展就会没有期限的限制。
  
  三、商标权终止的其他注意事项
  
  《商标法》第46条还规定,对于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商标,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这样规定的目的主要是维持商标的功能与保护消费者的利益,防止商品(服务)出处的混淆。但如果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则不在禁止之列。
  
  
总结:商标权的终止的情形有哪些?一、商标权的终止的情形有哪些(1)因注册商标法定有效期限届满又末办理续展注册,导致注册商标注销,商标权因而终止。(2)因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毕业证公证加急要几天
      公证时间一般为3到5个工作日,毕业证公证材料准备: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籍的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2、申请人的毕业证原件;3、毕业集体合影、......


·在租赁房屋的时候,按照我国法律中的规定
      在租赁房屋的时候,按照我国法律中的规定,要是约定的租房期限超过了6个月的,那此时当事人之间是必须要签订租房合同。但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对当事人来讲也有很多需要注意的事项,那到底此时......


·盗窃罪从犯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盗窃罪从犯量刑标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


·诈骗罪公安不立案刑事自诉可以吗?
      诈骗罪公安不立案刑事自诉可以吗?诈骗罪是不可以自诉的,诈骗罪属于公诉案件,如果涉嫌诈骗应当向公安局报案,公安局立案侦查,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法院依据法律及证据定罪量刑。根......


·被害人刑事抗诉申请向谁提出
      一、被害人刑事抗诉申请向谁提出刑事被害人抗诉申请书向上一级司法机关提出,被害人刑事抗诉申请书的内容有申请人的基本信息、抗诉的事实与理由、诉讼请求、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等......


·离婚遗弃罪的构成要件
      近年来,很多地方的离婚率都呈上升的趋势,夫妻之间在离婚的同时也伴随很多财产分隔、子女抚养等问题,这些问题若处理不当情景严重就会构成犯罪,如离婚中的遗弃罪,那么离婚遗弃罪的构成要件有......


商标权的终止的情形?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