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如何赔偿?

  在进行房屋买卖时,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发生违约就得涉及到赔偿问题。就此就会引发一系列相关问题,如违约金,涉及的法律条文以及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等问题。由于很多人对相关知识的不了解,导致采用一些错误的方式来索要赔偿金。那么,房屋买卖合同违约如何赔偿?为您解答。
  一、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违约金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要由原告方提出证据)
  2、《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适用的条件是什么?
  本条司法解释的内容为: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从该条款规定可以看出,要适用减少或增加违约金的主张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必须有约定的违约金条款;
  2、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什么是过高或过低,在下文中讨论。
  3、要有合同一方当事人请求;不请求则一般不处理,但也有法官依职权裁判的实例。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合同双方因一方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通常包括各种手续费、银行利息及路费、误工费、在合同中还可以约定因主张违约损失而诉诸法院的合理费用,并特别注明律师费、等等。具体数目可以由双方在违约后共同协议商定。
  无论是卖家或者买家遇到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问题时,应该采用正当的法律手段进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莫让自己的合法利益受损,恰当地处理好双方的关系。如果您对房屋买卖合同违约如何赔偿还存在什么疑问的话,请询问。
  
  
  
总结:在进行房屋买卖时,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发生违约就得涉及到赔偿问题。就此就会引发一系列相关问题,如违约金,涉及的法律条文以及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假释期间犯罪构成累犯吗
      一、假释期间犯罪构成累犯吗在假释考验前内再犯新罪的,不能认定构成累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中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


·进行司法鉴定注意什么手续?
      当人们之间出现一些冲突和矛盾,需要借助法律的司法鉴定手段来证明和辨别的时候,我们就可以申请司法鉴定了。司法鉴定是一项法律程序,主要是对一些诉讼或者公证需要的证明和证据提供鉴定的过程......


·合同主体不适格如何处理
      合同主体不适格如何处理如果合同主体不适格,通常合同不会发生法律效力。但是如果经过合同当事人协商,增加适格的主体作为签约的主体,重新订立合同或者签订补充协议,合同是有效的。合同主体不......


·加班费证明的举证需要注意什么?
      加班费证明的举证需要注意什么?司法解释第九条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


·行贿罪新刑九缓刑有哪些规定?
      行贿的目的,是为了简化工程的审理程序、降低条件的限制以及得到承包工程的机会等,受贿的主体有国家机关、企业单位的高层管理人员等,在触犯行贿罪之后,民事主体需要承担相应的处罚,那么,行......


·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是指违反法律规定,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如何赔偿?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