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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之间的经济纠纷可以仲裁么

  经济纠纷可以仲裁。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在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达成书面的仲裁协议,自愿将他们之间的纠纷提交给双方同意的仲裁机构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以解决纠纷的方法。我国经济仲裁的受案范围十分广泛。我国仲裁法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申请仲裁。《仲裁条例》第3条规定,仲裁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处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实行一次裁决制度,即仲裁机关一次裁决即是终局裁决,不允许当事人申请上级仲裁机关进行二级仲裁,如果当事人不服裁决,可依《仲裁条例》第33条的规定,在接到仲裁裁决的次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申请仲裁裁决强制执行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民事诉讼法》第239条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申请仲裁裁决强制执行的期限,自仲裁裁决书规定履行期限或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1日起计算。仲裁裁决书规定分期屜行的,依规定的每次屜行期间的最后1日起计算。仲裁裁决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仲裁裁决书生效之日起计算。当前,经济合同中,当事人为了在将来发生纠纷后能快速地解决双方之间的纠纷,减少诉累,往往在签订的经济合同中约定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提交某某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结果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等等。的确,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经济纠纷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是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裁决下达后,另一方不予执行的,可以向行政部门提出仲裁强制执行。要求对方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我国的行政部门按照法律规定对被执行人进行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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