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赠与合同公证细则是什么?赠与合同公证标准是什么?

  赠与合同公证细则是什么?赠与合同公证标准是什么?
  
  赠与合同公证细则
  
  第一条为规范赠与公证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赠与是财产所有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愿将其所有的财产无偿赠送他人的法律行为。将其所有财产赠与他人的人为赠与人,接受赠与的人为受赠人。赠与人、受赠人可以分别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三条赠与公证是公证处依法证明赠与人赠与财产、受赠人收受赠与财产或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赠与合同真实、合法的行为。
  
  第四条办理赠与公证,可采取证明赠与人的赠与书,受赠人的受赠书或赠与合同的形式。赠与书是赠与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将财产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书是受赠人单方以书面形式表示接受赠与;赠与合同是赠与人与受赠人双方以书面形式,就财产无偿赠与而达成的一种协议。
  
  第五条赠与人赠与的财产必须是赠与人所有的合法财产。赠与人是公民的,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六条赠与书公证应由赠与人的住所地或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受赠书、赠与合同公证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第七条办理不动产赠与公证的,经公证后,应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否则赠与行为无效。第八条办理赠与书、受赠书、赠与合同公证,当事人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亲自到公证处确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到其居住地办理。
  
  第九条申办赠与书、受赠书、赠与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的证件和材料:
  
  (一)当事人办理赠与书、受赠书、赠与合同公证申请表;
  
  (二)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
  
  (三)被赠与财产清单和财产所有权证明;
  
  (四)受赠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才能受赠的事项,还需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接受赠与的文件,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受赠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代理人应提交有监护权的证明;
  
  (五)赠与书、受赠书或赠与合同;
  
  (六)赠与标的为共有财产的,共有人一致同意赠与的书面证明;
  
  (七)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一)当事人身份明确,赠与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二)赠与财产产权明确,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赠与合同已达成协议;
  
  (三)赠与财产为不动产的,不得违背有关房地产的政策、规定;
  
  (四)当事人提交了本细则第九条规定的证件和材料;
  
  (五)该公证事项属本公证处管辖。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当事人。
  
  第十一条公证人员接待当事人,应按《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二十四条规定制作笔录,并着重记录下列内容: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赠与意思表示及理由;
  
  (二)赠与财产状况:名称、数量、质量、价值,不动产座落地点、结构;
  
  (三)赠与财产产权来源,有无争议;
  
  (四)赠与财产所有权状况,占有、使用情况及抵押、留置、担保情况;
  
  (五)赠与形式;
  
  (六)赠与书、受赠书或赠与合同的具体内容;
  
  (七)赠与行为法律后果的表述;
  
  (八)公证人员认为应当记录的其他内容。公证人员接待当事人,须根据民法通则和有关房地产政策、规定,向当事人讲明赠与的法律依据和不动产权属转移须办理的登记手续以及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
  
  第十二条赠与书的主要内容: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庭住址;
  
  (二)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赠与的意思表示及理由;
  
  (三)赠与财产状况:名称、数量、质量、价值,不动产座落地点、结构。
  
  第十三条受赠书的主要内容:
  
  (一)受赠人与赠与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庭住址;
  
  (二)受赠人与赠与人的关系,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及理由;
  
  (三)受赠财产状况:名称、数量、质量、价值,不动产座落地点、结构。
  
  第十四条赠与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庭住址;
  
  (二)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赠与、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及理由;
  
  (三)赠与财产状况:名称、数量、质量、价值,不动产座落地点、结构;
  
  (四)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赠与公证,除按《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内容审查外,应着重审查下列内容:
  
  (一)赠与人的意思表示真实,行为合法;
  
  (二)赠与人必须有赠与能力,不因赠与而影响其生活或居住;
  
  (三)赠与财产的权属状况,有无争议;
  
  (四)赠与书、受赠书、赠与合同真实、合法;
  
  (五)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查明的其他情况。
  
  第十六条符合下列条件的赠与,公证处应出具公证书:
  
  (一)赠与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赠与财产是赠与人所有的合法财产;
  
  (三)赠与书、受赠书、赠与合同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条款完备、内容明确、文字表述准确;
  
  (四)办证程序符合规定。
  
  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拒绝公证,并在办证期限内将拒绝的理由通知当事人。
  
  第十七条根据司法部、财政部、物价局制定的《公证费收费规定》收取公证费用。办理赠与书公证,每件收公证费十元;办理受赠书公证、赠与合同书公证,按受赠人取得财产价值的金额总数,不满一万元的,收百分之一,最低十元;一万元以上的收百分之二。
  
  第十八条本细则由司法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细则自一九九二年四月一日起施行。
  
  以上是我们为您就《赠与合同公证细则》做出的收集和整理,希望您通过以上阅读能增进对《赠与合同公证细则》的了解,为您在具体操作时提供便利。网站致力于为寻求法律咨询及聘请律师的朋友提供快捷、高效以及优质的法律服务。
总结:赠与合同公证细则是什么?赠与合同公证标准是什么?赠与合同公证细则第一条为规范赠与公证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高利贷怎样要回来
      今天小编为大家简单科普一下,放高利贷的人主要可以通过五种方式要回来。第一个办法就是和解。借高利贷的人和放高利贷的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讨论或者邀请第三个人作为中间人来......


·在我国汽车违章在哪里交罚款
      其实要想真正把车技练好了的话也得是需要一定时间的,尤其是很多刚拿到驾驶证的人可能真正上路开车的过程当中还是要付出相应的代价,有的时候违章并不一定是出于当事人的本意,因此大多数第一次......


·工伤认定复议流程在我国是怎样进行的?
      工伤认定在我国十分的常见,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工伤认定复议流程,这主要是因为英文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关于工伤认定结果没有达成一致,那么工伤认定复议流程在我国是怎样进行的?那么,接......


·客运合同中承运人享有的权利
      在旅客运输合同中承运人依合同法的规定享有下列的权利:  一、按国家物价局规定收取旅客客票价款及行李托运费。  二、按规定要求无票乘车、超程乘车人补缴票价款及超过规定的行李托运费。......


·风电项目征收土地流程是怎样的?
      风电项目征收土地流程是怎样的?土地的征收在我国是非常常见的一种行为。当然土地进行征收的时候是需要相关的人员进行配合的,比如说被征收者当然是需要配合其次就是还需要经过国务院或者是当......


·律师对诈骗罪怎么刑事辩护
      律师对诈骗罪怎么刑事辩护?刑事辩护主要是涉及到调查取证工作是非常艰难的,然后根据调查取证的结果,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


赠与合同公证细则是什么?赠与合同公证标准是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