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工资结算
劳动争议与纠纷在社会上一直普遍并长期存在,在法治社会的我们,更应该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很多时候,一些中小型企业可能会拖欠或不发工资,而工资又是我们最关注的问题。那么,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工资结算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一、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工资结算
试用期期间辞职,工资应该依据工作天数据实结算。
公式为:应发工资=月工资÷21.75×实际出勤天数。
用人单位应该现金结算劳动者全部工资,不得拖欠。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固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二、试用期虽未订立合同,但有合法劳动关系,工资照付
《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单位没有任何理由予以阻拦。没有必要再去跟单位理论试用期不给合同是违法行为,更不用担心没有合同单位会惦记扣下一个月工资,因为法律对类似遇到的这种情况,做了明确规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因此,单位虽然试用期不给合同,但已经履行了一个阶段的试用期,已与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为单位提供了劳动,单位就必须支付工资或报酬。否则就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与劳动者形成劳动争议。此时,就可以向公司住所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请求裁决单位支付克扣的工资及25%经济补偿金。
总之,只要满了一个月的试用期,无论我们是否与用工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都已经构成法律上的劳动关系了。如果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单位不给付工资,我们就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不仅可以要回工资,还可以获得25%的经济补偿金。以上就是我们关于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工资结算的介绍,如果您还想了解相关方面的问题,可以咨询我们在线的专业律师们。
总结:劳动争议与纠纷在社会上一直普遍并长期存在,在法治社会的我们,更应该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很多时候,一些中小型企业可能会拖欠或不发工资,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夫妻共同债务怎么还2023
夫妻共同债务怎么还1、离婚时双方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对于已届清偿期的共同债务应由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清偿债务后剩下的部分,由双方分割。在此情形下,夫妻共同债务因清偿而消灭。2、双方共......
·我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哪些?
我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哪些根据《物权法》规定,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了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一是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即业主对建筑物内属于自己所有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门可......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债务人财产行为撤销的问题?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债务人财产行为撤销的问题?当公司在申请破产后,相关法院就会进行受理,那么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债务人财产的哪些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
·诉讼时效的是中止与中断的区别有哪些?
诉讼时效的是中止与中断的区别有哪些?诉讼时效中止与中断的区别主要在于导致诉讼时效变化的事项不同。(1)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是由于当事人主观意志以外的情况,而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则取......
·上门女婿有继承权吗 上门女婿是否有继承权
在以前,要是男方到女方家生活的话,则一般会被认为倒插门、上门女婿。但现在其实已经不存在了,而要是作为上门女婿的话,通常会认定属于女方家的人,那要是女方的父母去世,此时上门女婿有继承......
·对于国庆加班四倍工资吗?
对于国庆加班四倍工资吗?国庆加班没有四倍工资,劳动者在前三天法定假日上班,用人单位应该按照日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这笔钱不得以调休来抵销。10月4日至7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可以......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工资结算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