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抽逃出资后补足还构成犯罪吗

  抽逃出资后补足还构成犯罪吗
  
  一、抽逃出资后补足还构成犯罪吗
  
  在公司运营过程中,部分公司股东因投资等原因抽逃出资,认为只要事后重新在补足就没有事了,然而很多时候,都是“有出无进”,往往等到被发现时,才会想到重新补足出资。但是抽逃出资,是法律严厉禁止的行为,情况严重的,甚至涉嫌抽逃出资罪,不是简单将出资重新补足就没事的。
  
  要是公司股东涉嫌构成抽逃出资罪的,但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又持续投资,且其最终抽逃注册资金的准确数额无法确认,但其抽逃出资行为对公司经营并没有造成严重影响,一般不会构成抽逃出资罪。要是因此抽逃出资涉嫌犯罪的,建议尽快委托专业公司法律师协助处理,积极补足出资、赔偿损失等,争取无罪或不承担刑事责任。
  
  二、抽逃出资罪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超过法定出资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3、造成公司、股东、债权人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总结:抽逃出资后补足还构成犯罪吗一、抽逃出资后补足还构成犯罪吗在公司运营过程中,部分公司股东因投资等原因抽逃出资,认为只要事后重新在补足就没有事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交通事故起诉地点在哪里
      交通事故起诉地点在哪里交通事故是侵权行为引起的,因此在受理交通事故案件时应当按照侵权行为确定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


·元旦假期前两天有加班工资吗?
      元旦假期前两天有加班工资吗?元旦虽然放假三天,但法定节假日仅有一天就是1月1日,这一天是三倍工资。另外两天是周六和周日,可以给予补休,如果按加班费计算,是两倍的工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私募股权投资有几种形式
      私募股权投资有几种形式对非上市企业的投资,一般通过私募股权的形式。对上市企业投资,主要有流通股转让和非流通股转让两种方式。一、私募股权投资私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


·社保必须包含哪几种保险?
      社保必须包含哪几种保险社会保险是指具有一定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因各种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暂时中断劳动,即遇到因年老、疾病、失业、工伤、生育等劳动风险时,本人及家庭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


·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转让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转让是什么?土地使用是与人们密切相关的问题,土地拥有与土地使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少的人将土地转让,然而却不知道土地使用权的相关问题,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转让这几种......


·公司债券利息收入是否缴纳个税
      公司债券利息收入是否缴纳个税?取得公司债券利息收入的是需要缴纳百分之二十的个人所得税,并且个人投资企业债券没有免征个人所得税照顾,在实践中公司债券利息收入也是需要缴纳税费的。个人投资......


抽逃出资后补足还构成犯罪吗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