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签离婚协议书后可以补充内容吗

  签离婚协议书后可以补充内容吗
  
  一、签离婚协议书后可以补充内容吗?
  
  签完离婚协议书后可以补充内容,若双方仅签订离婚协议书,尚未领取离婚证,可以自行协商对离婚协议书进行补充,补充后进行签订,重新向登记机关递交。若已领取离婚证,双方在自愿签订补充协议,且补充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二、离婚协议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
  
  男方:某某,男,____年__月__日生,汉族,住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
  
  女方:某某,女,____年__月__日生,汉族,住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
  
  双方于____年__月认识,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登记结婚,婚后于____年__月__日生育一儿子(女儿),名____。现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2、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女儿)____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男方全部负责,男方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元给女方作为女儿的抚养费。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
  
  3、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____元,双方各分一半,为______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女方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元给女方男方。
  
  (2)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的房地产所有权归 方所有.
  
  (3)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4、债权与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__方于____年__月__日向×××所借债务由__方自行承担……)
  
  5、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6、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因女方生活困难,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__元给女方。鉴于男方要求离婚的原因,男方应一次性补偿女方精神损害费__元。上述男方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完毕。
  
  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男方:(签名) 女方:(签名)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如果在离婚协议书中对有些问题忘了约定了,比如共同债务的承担,发现有新的问题本来就应该及时的进行补充。离婚协议书的写法也非常的简单,正文中就把夫妻之间涉及的这些问题都约定清楚即可。
  
  
总结:签离婚协议书后可以补充内容吗一、签离婚协议书后可以补充内容吗?签完离婚协议书后可以补充内容,若双方仅签订离婚协议书,尚未领取离婚证,可以自行协...#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既遂怎么处罚
      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既遂怎么处罚一、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既遂怎么处罚依照《刑法》第358条第3款规定,犯协助组织卖淫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


·一、新交规酒驾和醉驾处罚?
      一、新交规酒驾和醉驾处罚有哪些(一)酒后驾驶: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


·员工想解除劳动合同理由怎么写?
      员工想解除劳动合同理由怎么写?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进行填写。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


·工伤认定没有证人怎么办?
      工伤认定没有证人怎么办?证人证言只是一种证据,申请工伤认定,没有证人证言,有单位盖章证明的,或是有其他证据证明的,依然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办法》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在夫妻财产里面,具体可以分为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之所以要这样区分,是因为法律中规定要是夫妻离婚的话,只能对其中属于共同财产的部分进行分割。那么实践中,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


·子女去世父母继承权吗?
      子女去世父母继承权吗?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


签离婚协议书后可以补充内容吗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