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欠钱不还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是什么?

  欠钱不还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是什么?
  
  第一步: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二步: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第三步: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五步: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要钱建议
  
  (1)不要随意公布人家的信息,因为这可能涉嫌侵犯人家的隐私权,将来可能使你自己很被动;
  
  (2)尽量保留她欠你钱的证据,如果没有的话,尽量让她给你写个欠条或者借条,注明借钱用途合法,也就是说不要写用作赌博之类,可能对你今后维权有利;
  
  (3)拿到证据再找她要钱,如果她说没有,可以和她协商以物抵债;
  
  (4)如果数额较大的,对方有没有偿还意图,想赖账,你可以考虑民事起诉她。数额巨大的,可以报警,因为她可能涉嫌诈骗。数额少的尽量协商解决,不要伤和气,因为你毕竟帮过她。
  
  不管是欠银行的钱还是个人的钱,一定要及时还给他人。欠钱不还是违法行为,情节不严重的情况下,派出所会给口头教育并要求还款;情节比较严重的情况下,会判有期徒刑。尤其是欠信用卡的小伙伴,长期不还款信誉不好会被列为黑名单。
  
  
总结:欠钱不还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是什么?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国家铁路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的征地项目有哪些
      国家铁路征地补偿标准的征地项目有哪些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


·投标保证金标准是什么?
      投标保证金标准是什么一、投标保证金标准是什么投标保证金的金额通常有相对比例金额和固定金额两种方式。相对比例是取投标总价作为计算基数。为避免招标人设置过高的投标保证金额度,不同类型......


·管辖权异议能不能申诉
      管辖权异议能不能申诉一、法律规定管辖权异议能不能申诉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管辖权异议申诉,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哪些一、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哪些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一般就是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然而,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第一千零六......


·个别业主成立自治委员会合法吗?
      个别业主成立自治委员会合法吗?一、个别业主成立自治委员会合法吗?不合法,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在物业管理中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组织,......


·他项权证被房管局回收是吗?
      他项权证被房管局回收是吗?他项权证是土地使用的一项专业的法律术语,是指的在使用土地或者是拥有房产的时候向相关的机关单位申请他项权利登记之后,申请人获得的权利,而他项权证就是这项权......


欠钱不还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是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