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结婚按揭买房,离婚后怎么分

  生活中,不少夫妻会在婚后选择贷款买房,就不用再用租房来满足住房需求,对家庭来讲也是比较好的。那么对于夫妻结婚按揭买房,离婚后怎么分呢?不少人在离婚的时候都遇到过这样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结婚按揭买房,离婚后怎么分
  
  1、 婚后一方或者双方按揭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共同还贷,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如果男女婚后以一方或双方的名义购买并办理了按揭贷款的房产,产权登记在个人或双方名下,婚后由双方偿还按揭贷款的情况,只要夫妻双方没有特别约定,那么该房产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偿还给银行的按揭款为共同债务。
  2、 婚后以双方名义按揭买房,共同还贷,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如果男女双方婚后以双方名义购买的房地产,以一方名义办理了按揭,由一方偿还贷款,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要是夫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无论是登记于双方名下还是一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按揭房时,参照实际情况进行分割。
  3、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共同还贷,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应该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离婚分割房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如何认定以个人财产买房,需要证据的支撑。以一方个人财产购房的,需要证明购房款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因此,特别需要保留认定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的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二、婚后父母出资,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1、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
  2、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这种情况,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分割财产时,房屋作为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3、婚后一方父母出资,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如果婚内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一般认为是对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出资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此出资只是赠与自己子女的。
  4、婚后双方父母出资,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婚后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且登记在双方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离婚分割按揭房时,参照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照顾无过错方、照顾无住处房、照顾女方、照顾抚养子女一方等原则分割按揭房。夫妻在结婚后选择按揭买房的,此时要看具体是怎么还贷,而房产又是登记在哪一方的名下,这样离婚的时候才好进行分割。当然要是你在这方面遇到了什么问题的话,可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让专业律师帮助你分析解答。
  
  
  
总结:生活中,不少夫妻会在婚后选择贷款买房,就不用再用租房来满足住房需求,对家庭来讲也是比较好的。那么对于夫妻结婚按揭买房,离婚后怎么分呢?不少人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日照市物价局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日照市物价局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日照市物价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你们《关于调整日照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请示》(日价费发[2011]22号)和《关于调整日照市征地房屋类......


·根据规定划痕险投多少钱?
      一、根据规定划痕险投多少钱?1、划痕险赔付限额一般是2000元或者5000元,可累计赔付,累计超过2000元,保险合同自动终止。2、赔付额度2000元的,需要每年交划痕险400元。3、赔付额度5000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


·离婚财产分配与孩子的关系是怎样的
      离婚财产分配与孩子的关系是怎样的1、男女平等原则,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


·工伤认定 学生是否可以申请
      学生放暑假期间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兼职现在已经是十分常见的事情了,一般只要学生达到了国家规定的,不是未成年人用人单位就可以雇佣。但是,像工伤这样的事情那是不挑对象的,无法预知,有时可......


·受工伤厂里不认定工伤的依据是什么
      受工伤厂里不认定工伤的依据是什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


结婚按揭买房,离婚后怎么分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