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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如何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1)租赁双方持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
  
  (2)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
  
  (3)在初审通过的基础上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
  
  (4)租赁双方交纳规定税费后,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
  
  (5)在手续齐全,审查无误的情况下,三天内办完。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提交下列材料:
  
  (1)房屋租赁(转租)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出租代管房屋的,提供委托代管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商住两用楼的底商用于餐饮、娱乐、洗浴、洗染等经营活动的,提供房屋相邻关系人书面同意的证明;出租在建房屋的,提供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公有房屋转租的,提供公有房屋租赁合同、转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书面协议;其他房屋转租的,提供经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出租人委托代理人的,提供出租人的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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