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不构成侵权的著作权行为有哪些?

  不构成侵权的著作权行为有哪些?
  
  不构成侵权的著作权行为,是除了以下行为之外的行为。下列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
  
  (5)剽窃他人作品。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二、法律规定内容包括哪些?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未经表演得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4)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5)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6)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7)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8)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在我们国家对于著作权这方面是非常的看重的,如果出现了侵犯著作权这种行为的话,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私底下协商不成的,还可以直接到法院来进行诉讼,要求对方承担侵权方面的责任。
  
  
总结:不构成侵权的著作权行为有哪些?不构成侵权的著作权行为,是除了以下行为之外的行为。下列侵犯著作权的行为:(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2)未...#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停薪留职辞退遣散有什么区别?
      停薪留职辞退遣散有什么区别?一、停薪留职辞退遣散有什么区别?停薪留职:停薪留职合同是指为了使特定职工有期限离岗停薪并保留职工身份,而由用人单位与该职工依法签订的,约定停薪留职期间......


·依法申请信息公开方式有哪些?
      依法申请信息公开的方式有哪些?申请人申请提供与其自身相关的涉税信息时,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向受理机构提交书面申请。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在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以附......


·绑架之后又有撕票行为该怎么处罚
      撕票行为一般出现在绑架过程中,此时由于没有及时交付赎金或者被绑架人看到了绑架者的样貌,从而被灭口。而在绑架过程中如果伴随有撕票行为的话,无疑情节是更为严重的。这样的情况下,应该怎么......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提前一个自然月通知有哪些情形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提前一个自然月通知有哪些情形?(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


·什么是假想防卫 事前防卫是什么意思
      在进行正当防卫的过程中,如果超过了必要的限度那就会构成防卫过当。不过实践中,可能出现防卫人误认为对方是在实施不法侵害行为,由此进行了防卫。这样就会构成假想防卫,那究竟什么是假想防卫......


·股东可以提取的利润比例依据是什么?
      股东可以提取的利润比例依据是什么?一、股东可以提取的利润比例依据是什么?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


不构成侵权的著作权行为有哪些?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