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缓刑考验期满又犯罪的起诉书怎么写?

  缓刑考验期满又犯罪的起诉书怎么写?
  
  一、缓刑考验期满又犯罪的起诉书怎么写?
  
  缓刑考验期满又犯罪的起诉书以下三部分内容组成:
  
  (一)首部
  
  依次写明下列内容:
  
  1.标题
  
  在文书顶端正中,由“机关名称 文种”组成,分两行行文。
  
  2.编号
  
  在标题右下方,由公安机关代称、程序及文书简称、年度、案件排列序码号等组成。如:“×公预起字[年度]第××号”。
  
  3.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及违法犯罪经历等内容
  
  犯罪嫌疑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及住址。以及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有无被劳动教养及其时间和事由;是否在押,如在押,应分别写明被拘留、逮捕的时间和羁押的处所。共同犯罪案件有几个犯罪嫌疑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时,犯罪嫌疑人的违法犯罪经历要分别叙述,按照首犯、主犯、从犯、协从犯的顺序排列。单位犯罪的,应当写明单位的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性别和职务。
  
  4.过渡语
  
  在以上内容写毕后,为领起下文,另起一行写明如下一段固定用语:“经我局侦查终结,证实犯罪嫌疑人×××有下列犯罪事实。”
  
  (二)正文
  
  这部分内容是起诉意见书的写作重点,要写清楚犯罪事实和提出起诉意见的理由及法律依据。
  
  1.犯罪事实
  
  对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的叙述要列出已经查明犯罪嫌疑人的全部犯罪经过,包括何时、何地、何动机、何目的、何方法手段,何犯罪行为、何结果、何证据证明等。其内容必须是属于本次要求起诉范围的事实,划清罪与非罪界限,不能将非罪材料混入其中,若为共同犯罪,要写明共同犯罪的性质、目的、作案时间、地点、成员数目,以及每一犯罪嫌疑人在案件中各自所处的地位、作用及应负的具体法律责任。总之,要做到既不漏写犯罪嫌疑人,不漏写犯罪事实,也不张冠李戴。对于认定犯罪事实的主要犯罪证据的表述要求写明基本的或主要的证据。引述要具体、准确、客观、真实、既要与案件有密切的关联性,又要反映证据的连续性。一般先写犯罪事实,后列举证据。也可以寓证据于事实之中,以增强事实的可靠程度。
  
  2.提出起诉的理由和法律根据
  
  这部分内容的写作应根据犯罪事实和相应的法律规定,写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性质,即触犯了我国《刑法》的具体条款,同时写明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29条规定,特将本案移送审查,依法起诉。如果起诉公共犯罪案件中的数名犯罪嫌疑人时,可合写一份起诉意见书,分别提出起诉意见。
  
  (三)尾部
  
  首先写明受文机关名称。然后由县以上公安局长签发并于文书尾部署明职务、姓名、印章。局长签名之下注出制发文书的年月日,并在日期上加盖公安局公章。
  
  最后,在左下角分条写明附项。如犯罪嫌疑人现羁押处所;本案预审卷宗页数、证物、赃物名称、数量及存放地点;证人的姓名、职业、住址;鉴定人的姓名、职务、单位、住址等。
  
  二、缓刑期间再犯新罪怎么办
  
  我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关于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从条文规定间的关系来看,缓刑期间过失犯罪也不应再适用缓刑。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的,无论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数罪并罚后必须是实际执行的刑罚。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从该款条文的规定来分析,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有违法行为,且该违法行为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时都必须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对于任何执行缓刑处罚结束并被释放的犯罪嫌疑人,在恢复人身自由之后,又实施了违法行为,并且该行为被认定满足了犯罪要件的,此时受害人就可以自己书写,或者是委托律师书写诉讼书之后,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总结:缓刑考验期满又犯罪的起诉书怎么写?一、缓刑考验期满又犯罪的起诉书怎么写?缓刑考验期满又犯罪的起诉书以下三部分内容组成:(一)首部依次写明下列内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哪些行为按故意伤害罪处罚,哪些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我们知道要是行为人故意实施了伤害他人人身的行为,造成了轻伤及其以上伤害情况的时候,就会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实践中,也有一些其他犯罪行为是按照故意伤害罪进行处罚的。那究竟哪些行为按故意......


·外籍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流程是什么?
      外籍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流程是什么?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


·精神病人写的放弃继承协议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精神病人写的放弃继承协议法律效力是怎样的一、精神病人写的放弃继承协议法律效力是怎样的?精神病人写的放弃继承协议是无效的,因为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典》(2021年1月1日......


·网店商标侵权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网店商标侵权赔偿标准是怎样的?网店商标侵权赔偿标准是按照受到侵权的人员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来进行赔偿。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


·入室打人要钱算抢劫么
      入室抢劫案,是受到人们深恶痛绝的,法律也会加重处理这类的罪行,判刑最低就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那么入室打了人并且要钱,这样的行为算抢劫么?接下来,我们就“入室打人要钱算抢劫么”这个问题......


·一、劳动者在实习期内提前三天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实习期内提前三天如何解除劳动合同?只需要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劳动人事部门递交试用期离职信,不需要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需要办理离职手续。试用期辞职提3日通知用人单位,......


缓刑考验期满又犯罪的起诉书怎么写?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