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解决工程结算纠纷?

  解决工程结算纠纷有哪些办法
  
  一、解决工程结算纠纷有哪些办法
  
  1、工程价款结算应该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应该依照相关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
  
  2、当事人对合同造价有争议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3、《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应依照下列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
  
  (3)建设项目的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以及经发、承包人认可的其他有效文件;
  
  (4)其他可依据的材料。
  
  二、工程结算的流程是什么
  
  全名为工程价款的结算,是指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根据双方签订合同(含补充协议)进行的工程合同价款结算。
  
  工程结算又分为:工程定期结算、工程阶段结算、工程年终结算、工程竣工结算。
  
  工程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承包合同和已完工程量向建设单位(业主)办理工程价清算的经济文件。工程建设周期长,耗用资金数大,为使建筑安装企业在施工中耗用的资金及时得到补偿,需要对工程价款进行中间结算(进度款结算)、年终结算,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应进行竣工结算。在会计科目设置中,工程结算,为建造承包商专用的会计科目。 工程结算是工程项目承包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三、建设工程结算依据有哪些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有关的司法解释;
  
  2、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方法、有关规定和有关解释;
  
  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4、施工承发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及补充合同,有关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5、招投标文件,包括招标答疑文件、投标承诺、中标报价书及其组成内容;
  
  6、工程竣工图或施工图、施工图会审记录,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以及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和相关会议纪要;
  
  7、 经批准的开、竣工报告或停、复工报告;
  
  8、发承包双方实施过程中已确认的工程量及其结算的合同金额;
  
  9、发承包双方实施过程中已确认的调整后追加(减)的合同金额;
  
  10、 其他。
  
  
总结:解决工程结算纠纷有哪些办法一、解决工程结算纠纷有哪些办法1、工程价款结算应该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应该依照相关规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一、江苏省交通事故一级伤残精神损失赔偿多少?
      一、江苏省交通事故一级伤残精神损失赔偿多少?江苏省交通事故造成一级伤残的情况下,精神损失赔偿一般为5万元。一般来说,交通事故中会按伤残等级赔偿,按每一级5000元计算。一级伤残的一般为......


·离婚财产少分不分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财产少分不分的情形有哪些?一、离婚财产少分不分的情形有哪些?1、离婚财产少分不分的情形有哪些《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


·征地拆迁,应当向哪些部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
      征地拆迁工作中对于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应该向需要申请信息的制作机关提出申请,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表示,政府信息公开实行“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征地拆迁应当向哪些部门申请政府信息公......


·增发股票注册资本会发生变化吗
      增发股票注册资本会发生变化吗?一般会发生变化的,一般是增发多少股,注册资本相应增加多少元。增发股票的程序是:1、先由董事会作出决议董事会就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作出的决议应当包括下列事......


·合同违约金过高的标准是怎样的
      合同违约金过高的标准是怎样的一、合同违约金过高的标准是什么对于这个问题,以往的法律法规均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和解释。不过,2003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


·明知合同变更仍继续履行有效吗
      明知合同变更仍继续履行有效吗?在原有合同期限内,约定条款内容发生了变化或更改,权利和义务随之变化的民事法律行为。那么明知合同变更仍继续履行,从而产生的法律效果如何看待?这需要依照具体......


解决工程结算纠纷?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