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继承老人房子怎么过户办理

  继承老人房子怎么过户办理
  
  一、继承老人房子怎么过户办理
  
  通常法定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一)、继承公证
  
  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二)、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
  
  具体法定继承房产过户时应如何办理手续,应根据当地房产部门等有关部门的具体规定操作。
  
  二、房屋过户应该怎么办理
  
  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
  
  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
  
  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1、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2、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3、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4、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5、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6、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7、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继承人在办理继承时,继承的财产应属于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如违法的无法办理继承。其他继承人对房屋的继承有异议的,应与继承人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应该到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办理,要求重新分配遗产的分割。
  
  
总结:继承老人房子怎么过户办理一、继承老人房子怎么过户办理通常法定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如何认定合作伙伴抢注商标?
      如何认定合作伙伴抢注商标?合作伙伴抢注商标认定的焦点问题为申请人申请注册被异议商标的行为,是否构成《商标法》第十五条第一款所指的“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


·刑事赔偿司法解释复议规定是什么?
      刑事赔偿司法解释复议规定是什么?刑事赔偿司法解释复议规定是所以国家赔偿当中的刑事赔偿不满意的情况之下是可以申请复议的,具体情况如下所述:(1)刑事赔偿复议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


·畏罪潜逃的意思是什么?
      畏罪潜逃的意思是什么?畏罪潜逃,是指犯罪嫌疑人在犯罪以后,害怕被追究刑事责任、受到制裁而逃走,逃避法律追究。畏罪潜逃不是量刑的情节(潜逃期间继续违法犯罪的除外),一般不作量刑或从......


·贸易合同范本有什么要求?
      贸易合同范本有什么要求?贸易合同怎么写?国内一般贸易合同买方:(下称甲方)卖方:(下称乙方)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一、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道路交通伤残鉴定标准最新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道路交通伤残鉴定标准最新法律依据是什么?《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本标准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原则、方法和内容。本标准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程......


·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二、工作内容?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岗位从事临时辅助性工......


继承老人房子怎么过户办理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