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盗窃少量财物是指多少钱?

  一、盗窃少量财物是指多少钱?
  
  盗窃少量财物是指多少钱法律上并没有统一的规定,一般低于当地法定立案标准的可视为少量财物。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⑴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⑵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⑶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 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二、盗窃少量财物不构成犯罪怎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三、关于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规定?
  
  《公安部关于修改盗窃案件立案统计办法的通知》对立案标准的规定:
  
  公安机关凡接到报警的盗窃案件,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应受理、登记并认真查处。其中达到当地规定的盗窃犯罪数额标准的,立为刑事案件;撬门破窗入室盗窃的,扒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立为刑事案件;明显是惯犯作案或一人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虽未达到规定的数额标准但情节或者后果比较严重的,也立为刑事案件;其余作为治安案件查处,经过工作发现构成刑事案件的,应及时立为刑事案件。
  
  由此可见,在盗窃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盗窃的数额不符合本地立案标准的,都不会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可如果是入室盗窃,多次扒窃的,即便盗窃了少量财物或者说没有偷到钱,也有可能被判刑。
  
  
总结:一、盗窃少量财物是指多少钱?盗窃少量财物是指多少钱法律上并没有统一的规定,一般低于当地法定立案标准的可视为少量财物。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哪些行为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哪些行为容易造成交通事故行人出现以下行为容易造成交通事故:1、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不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的;2、横过没有人行横道的机动车道时,不直行通过,或在车辆临近时突......


·分居期间能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
      通常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才会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实践中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那么也是可以要求进行分割。不过,夫妻在分居期间能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我们一起和......


·信托贷款财产抵押契约
      (为抵押方,以下简称借款人)向信托投资公司(为受押方,以下简称放款人)借入外汇人民币信托贷款         经双方协商,借款人同意将其         抵押给放款人,双方确认财产......


·起诉离婚男方打女方什么时候会判
      一、起诉离婚男方打女方什么时候会判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分居时间的界定是怎样的
      我国婚姻法中规定夫妻要是因为感情不和而持续分居两年或更长的时间,那么可以向法院申请离婚。但实践中对分居时间的界定还是比较困难的,到底这个分居是将该如何计算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


·抚养费的给付种类?
      抚养费的给付种类??1、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


一、盗窃少量财物是指多少钱?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