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疫情期间个人所得税可以退税吗

  疫情期间个人所得税可以退税吗
  
  一、疫情期间个人所得税可以退税吗?
  
  疫情期间个人所得税可以办理退税,办理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流程是:
  
  第一步:准备申报
  
  安装个人所得税软件,打开软件后,先进行注册登录,进入年度汇算:首页【常用业务】—【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1)进入申报界面后,填报方式有【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 和【自行填写】两种选择。
  
  2)为了方便申报,推荐大家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税务机关已按一定规则预填了部分申报数据,大家只需确认即可。
  
  3)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开始申报】后,系统提示【标准申报须知(使用已申报数据)】,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开始年度汇算申报。
  
  第二步:确认信息
  
  需要对个人基础信息、汇缴地、已缴税额进行确认
  
  第三步:填报数据
  
  确认预填的收入和扣除信息无误,可直接点击【下一步】。
  
  第四步:计算税款
  
  数据系统将自动计算您本年度综合所得应补(退)税额
  
  第五步:提交申报
  
  确认结果后,点击【提交申报】即可。
  
  第六步:退(补)税
  
  如存在多预缴税款,可选择【申请退税】。
  
  二、哪些情况可以申请个人所得税退税?
  
  1、上年度综合所得全年收入额不足6万,但平时预缴个人所得税的。
  
  2、上年度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扣除的。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导致前后税收优惠政策不一致。
  
  4、没有任何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汇算清缴办理各项税前扣除。
  
  5、上年中间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适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综合所得适用税率的。
  
  6、预缴税款时,为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税收优惠的。
  
  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等情形。
  
  即便没有疫情,现在国家各行政单位也都积极的推进线上办公,网上税务局退税申报审核的时间一般情况下是10天。不过国家税务机关规定了汇算清缴的时间,纳税义务人务必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汇算清缴。
  
  
总结:疫情期间个人所得税可以退税吗一、疫情期间个人所得税可以退税吗?疫情期间个人所得税可以办理退税,办理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流程是:第一步:准备申报安装...#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隐名股东的股权被转让需要通知显名股东吗?
      隐名股东的股权被转让需要通知显名股东吗?如果是内部股东之间进行股权转让,那就不需要通知显名股东。如果是对外进行股权转让,就要以显名股东的身体进行,其中还要涉及到税务的问题。二、隐名......


·小孩抚养年龄是怎么规定的?
      小孩抚养年龄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根据《最......


·检察院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由哪个法院管辖?
      市(分、州)人民检察院提起的第一审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www.da64.net。基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第一审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由被诉行政机关所在地基层人......


·《民法总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认定为有效的有哪些?
      《民法总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认定为有效的有哪些?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的民事行为受到各种民事法律规范的限制,最新颁......


·挪用资金罪的三种情形有哪些
      挪用资金罪的三种情形有哪些一、挪用资金罪的三种情形有哪些根据刑法第272条的规定,构成挪用资金罪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一)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


·哪一方先提出离婚会赔偿吗
      哪一方先提出离婚会赔偿吗我国《民法典》规定,婚姻自由。婚姻自由包括两个方面: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禁止任何人包办、买卖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涉他人婚姻自由。一般情况下,夫妻任意一方有提出离......


疫情期间个人所得税可以退税吗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