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的使用权房继承权属谁?
法律规定的使用权房继承权属谁?使用权房是计划经济和住房分配体制下的产物,俗称公房。该房屋的产权属于国家或集体,不过,这项使用权是从所有权分离出来的一项独立的财产权,允许使用权人(公房承租人)在一定范围内通过一定方式转让或交换房屋使用权,所获收益扣除应缴税费后归使用权人所有。承租人去世后,与原承租人共同生活一年以上的近亲属,可以要求变更承租人,继续履行原公房租赁合同。变更承租人一般要求共居人的户口在该公房内。1、在购买使用权房时一定要问清产权归属,在过户时应当要求公房的原承租人亲自到房地局交易大厅办理相关过户手续,修改户主姓名,不得委托办理。另外由于使用权房的“房本”没有防伪标志,即使正规租赁合同的盖章也特别简单,因此购房者应与原单位确认,以防“房本”造假。2、房屋置换合同签订以后,现任房主将拥有原房主对使用权房拥有的权利,意味着如果房产置换后使用权房拆迁,新房主将成为补偿款的受益人。因此房产置换前,新老房主、尤其是老房主要考虑清楚是否已经放弃未来获得拆迁补偿款的权利,以防日后追悔莫及。3、使用权的房子按使用面积计算,客户一定要对照房本的面积来计算。一般房屋产权证上的面积为建筑面积,但是使用权的房子一般按照使用面积计算,在具体交易的时候可以进行实际测量。4、不论购买还是置换使用权房,都一定要核实清楚之前的各项费用,如房租(物业费)、供暖费等是否缴交清楚,以免日后出现纠纷。5、购买使用权房要更加注意防范资金风险。因为产权关系相比更复杂,权属能否转移也留有更多的潜在风险。二、公房使用权能否作为遗产继承,目前对公房使用权能否继承问题主要有三种观点:1、是依据继承法,继承是死者生前的财产(权利和义务)依法转移给继承人,而公房非死者的财产故不能继承;2、是公房承租人死亡后,原租赁关系消灭,再与何人建立租赁关系是房产公司(产权部门)基于其房屋权实现权权能的活动,他人无权干涉;3、是公房使用权作为附着相应价值的财产权,可以继承,第三种观点虽缺失传统的物权法理论根据,却有立足于公房使用权历史与现实,有利于维护现存权利体系的优点。使用权房子继承有何规定使用权没有继承依据,只有再公房承租权的一些规定,与死者共同居住满2年,无房居住的,可以与承租人订立租赁合同,变更承租人使用权房是社会发展过程的产物,类似与土地,土地的所有权都是属于国家或者是集体所有的,使用权房道理相同,也是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人们可以获得其使用权,对于使用权,可以使用,处分,收益,所有,所以对于房屋的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给他人使用的,也可以继承。
总结:法律规定的使用权房继承权属谁?使用权房是计划经济和住房分配体制下的产物,俗称公房。该房屋的产权属于国家或集体,不过,这项使用权是从所有权分离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一、江苏抚养费标准规定是什么?
一、江苏抚养费标准规定是什么?江苏抚养费标准规定是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
·单位非法集资起罪标准的金额是多少?
非法集资指违法分子居心不良违反法律规定集取别人的财产,诈骗金钱的违法行为,构成非法集资罪的主体是自然人,并且犯罪者故意对社会经济造成伤害才可以称为非法集资。犯罪单位或个人犯罪后需要......
·撞人后交强险赔偿流程是什么?
交强险的全称为交通事故强制赔偿保险,是每位车主都必须强制缴纳的交通保险类型。当车主发生交通事故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伤害时,将启动交强险对其损失进行相关的赔偿。车主应该对交强险的赔偿......
·受伤人员误工费
受伤人员误工费由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司法鉴定为赔偿依据...
·在我国劳动合同的解除有哪几种途径?
在我国劳动合同的解除有哪几种途径?1、协商解除协商解除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可见,......
·诈骗报警能马上抓人吗
公安局立案后不一定是会马上抓人,在没有得到允许的情况下或是没有获得相关的证据,公安局是不会贸然的进行抓人。立案,只代表公安机关认为有刑事犯罪的可能,主要目的是侦察案情。如有需要,公......
法律规定的使用权房继承权属谁?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