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著作权保护客体和著作权规定是什么?

  一、著作权保护客体和著作权规定是什么?
  
  著作权保护客体和著作权规定是著作权保护客体属于作品。著作权保护分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著作权主体一般为作者,即直接创作作品的人。
  
  1、公民。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作者可依法成为著作权的主体;
  
  2、法人。由法人主持,代表法人意志进行创作,并由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视为作者;
  
  3、非法人单位由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非法人单位意志进行创作并由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
  
  4、外国人。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依法享有著作权;
  
  5、国家。
  
  (1)国家接受已故作家遗赠作品著作权;
  
  (2)古籍作品无作者或作者不明确;
  
  (3)国家将某些作品收归国有;
  
  (4)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变更或终止后,其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保护期内,无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特殊情况下,合作作品、编辑作品、职务作品、委托作品、演绎作品、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则需依法确定著作权人。
  
  二、著作权保护的主要法律、法规有哪些?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公约》等。?
  
  第七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根据著作权人的通知移除相关内容的,互联网内容提供者可以向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和著作权人一并发出说明被移除内容不侵犯著作权的反通知。反通知发出后,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即可恢复被移除的内容,且对该恢复行为不承担行政法律责任。
  
  第八条 著作权人的通知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涉嫌侵权内容所侵犯的著作权权属证明;
  
  (二)明确的身份证明、住址、联系方式;
  
  (三)涉嫌侵权内容在信息网络上的位置;
  
  (四)侵犯著作权的相关证据;
  
  (五)通知内容的真实性声明。
  
  第九条 互联网内容提供者的反通知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明确的身份证明、住址、联系方式;
  
  (二)被移除内容的合法性证明;
  
  (三)被移除内容在互联网上的位置;
  
  日常生活当中,关于著作权方面的法律规定,主要就是集中在如何来认定著作权保护,以及著作权保护的究竟是什么,实际上我们国家当中著作权保护的是作品,并且对于作品在进行认定的时候,需要确定其具有一定的原创性。
  
  
总结:一、著作权保护客体和著作权规定是什么?著作权保护客体和著作权规定是著作权保护客体属于作品。著作权保护分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著作权主体一般为作者...#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小时工劳动关系是怎么确定的?
      小时工的工作时间通常不是固定的、而且人员流动性比较大,因此小时工劳动关系很难确定是和哪个用人单位确定的。而一旦小时工出现工伤等情况的时候,就需要明确小时工该段时间的劳动关系,以此明......


·一、公民最多社保补缴多少年?
      一、公民最多社保补缴多少年?根据社保政策公民的社保最多可以补交两年,意思是从补交的月份开始像前推算(是按补交的时间段来计算,不是按累计月份计算。例如:本月是10年4月-09年4月的任意的一......


·疫情期间信用卡怎么还?
      疫情期间信用卡怎么还?属于疫情影响无法还信用卡的,银行可以灵活调整住房按揭贷款,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简单来说也就是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各银行均是会给予一定......


·股权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快到期了怎么办?
      股权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快到期了怎么办?中途办理流程停止最可能的是出现股权投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到期的情况。如果股权投资企业名称快到期了可以提前续期,办理人要争取获得股权投资......


·根据法律规定如何中止探视权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即使夫妻双方离婚,对于孩子的抚养权也不丧失,即仍然有抚养孩子的义务。没有取得孩子直接抚养权的一方,应当按时向孩子支付抚养费用,同时也有权利行使对于孩子的探视权。但......


·关于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是怎样的
      关于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是怎样的《刑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了正当防卫的概念: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一、著作权保护客体和著作权规定是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