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对于民事侵权应先报警吗

  对于民事侵权应先报警吗
  
  一、对于民事侵权应先报警吗?
  
  民事侵权不能报警,民事侵权不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不能协商处理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如下:
  
  1、侵权人停止侵权的行为。
  
  2、侵权人排除侵权行为对受害人的妨碍。
  
  3、侵权人要对侵权行为产生的危害消除。
  
  4、返还因侵权行为获得的财产。
  
  5、赔偿因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
  
  6、对被侵权人赔礼道歉等。
  
  二、民事侵权的起诉流程是什么?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 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 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六)提交纠纷提起的诉讼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民事侵权属于民事纠纷,公安机关有具体的管辖范围,日常生活当中不能遇到了什么事情都报警处理。当然报警后,公安机关也可以对双方当事人调解,但报警起到的作用不大,侵权方不愿意承担侵权责任的,还得起诉。
  
  
总结:对于民事侵权应先报警吗一、对于民事侵权应先报警吗?民事侵权不能报警,民事侵权不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不能协商处理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侵权责...#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个人打架和解协议书是怎样的
      个人打架和解协议书是怎样的个人打架和解协议书需要包括甲乙双方的详细信息,并撰写由双方协商一致的内容,就该事件商量相应的赔偿事宜。打架斗殴可能是当今社会非常不和谐的一抹元素,大到破坏......


·累犯是否可以减刑,累犯可以减刑吗
      我国对累犯的认定是很严格的,毕竟一旦认定为累犯的,那此时就会对犯罪分子从重处罚,当然此时也不能被判缓刑和适用假释。那实践中,累犯是否可以减刑呢?相信不少人对此不是很了解,下面我们整......


·拘留所多久打一次电话?
      拘留所多久打一次电话?《拘留所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通信权利,被拘留人与他人的来往信件不受检查和扣押。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通信管理规定。《看守所条......


·江苏省高院司法鉴定有什么规定?
      在生活中如果出现无法解决的法律纠纷最好的方法是去法院申请解决,而法院在解决的时候还会要求当事人去做一下司法鉴定,因为法院一般都是看其结果对案件进行判断的,但是各地的司法鉴定程序都是......


·著作权不保护的著作有哪些?
      著作权不保护的著作有哪些?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不受保护。2、时事新闻;即单纯的事实消息,是指只报道一件事情的......


·抵押的担保范围是什么?
      抵押的担保范围是什么?一、抵押的担保范围是什么?所谓抵押担保的范围,就是指抵押关系成立之后,届满未履行债务,要实现,在什么范围内优先受偿的问题。它是抵押效力问题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


对于民事侵权应先报警吗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