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租赁合同法律规定?

  租赁合同法律规定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十三章的相关规定,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者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
  
  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根据《民法典》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为六个月以上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
  
  承租人转租租赁物须经出租人同意。转租与债的转移不同。转租期间,承租人与出租人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不履行对租赁物妥善保管义务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向出租人负赔偿责任。承租人未经同意而转租的,出租人可终止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定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合同的主要条款】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合同的形式】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六条【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总结:租赁合同法律规定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第十三章的相关规定,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司法鉴定轻微伤处罚条例
      当出现人身伤害纠纷,当事人对伤害的程度产生纠纷,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如果鉴定结果为轻微伤,应当走刑事诉讼还是民事赔偿解决呢?司法鉴定轻微伤处罚条例的内容是什么呢?下面我们......


·一、 离婚青春损失费可以赔偿吗?
      一、离婚青春损失费可以赔偿吗根据《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其中并无赔偿青春损失费的规定,也就是说要求青春损失费的赔偿没有法律依据,在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不必要再为......


·怀孕期间产假工资怎么算?
      怀孕期间产假工资怎么算?1、如果是产假,当然是三个月,按底薪算。计件按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算。2、如果是病假,所有月薪工人以月薪为计算基准,所有计件工人则以其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为计算......


·在对他人人身实施伤害行为的时候
      在对他人人身实施伤害行为的时候,不管是出于过失还是故意,既然有造成损害,自然也就免不了赔偿问题。而此时,实际造成的损害情况不同,那么对应的赔偿是不一样的。那么其中轻伤二级要赔偿多少......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评残流程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如果责任方与受害人就赔偿问题没有达到一致,受害人可能会申请法院裁决。法院在确实赔偿数额时会参考受害人的伤残等级,这时就需要对受害人做司法鉴定评定伤残等级。那么,......


·一、发生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书有用吗?
      一、发生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书有用吗?发生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书是非常有用的。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如果受伤的是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当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进行伤残鉴定。根据鉴......


租赁合同法律规定?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