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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贷款如何办理

  担保贷款如何办理 一、担保贷款如何办理
  1、申请:企业提出贷款担保申请。
  2、考察:考察企业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抵押资产情况、纳税情况、信用情况、企业主情况,初步确定担保与否。
  3、沟通:与贷款银行沟通,进一步掌握银行提供的企业信息,明确银行拟贷款的金额和期限。
  4、担保:与企业鉴定担保及反担保协议,资产抵押及登记等法律手续,并与贷款银行签定保证合同,正式与银行、企业确立担保关系。
  5、放贷:银行在审查担保的基础上向企业发放贷款,同时向企业收取担保费用。
  6、跟踪:跟踪企业的贷款使用情况和企业的运营情况,通过企业季度纳税、用电量、现金流的增长或减少最直接跟踪考察企业的经营状况。
  7、提示:企业还贷前一个月,预先提示,以便企业提早作好还贷准备,保证企业资金流的正常运转。
  8、解除:凭企业的银行还款单,解除抵押登记,解除与银行、企业的担保关系。
  9、记录:记录本次担保的信用情况,分为正常不正常、逾期、坏帐四个档次,为后续担保提供信用记录。
  10、归档:将与银行、企业签定的各种协议以及还贷后的凭证、解除担保的凭证等整理归档、封存、以备今后查档。
   二、为别人提供担保贷款要注意什么
  (一)担保行为的性质:
  1.附属性:合同与担保之间的关系是从属关系,即担保附属于合同。
  2.选择性:我国合同法设立了担保制度,但并未规定当事人必须设立担保。
  3.保障性:保障合同的履行是担保的最根本的特征。
  (二)常见的担保方式: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五种。
  (三)担保合同的种类及形式:
  担保合同包括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行使留置权无须签订合同。担保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包括当事人之间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等),也可以是主合同的担保条款。
  (四)担保合同生效时间:
  1.抵押合同中,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2.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3.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五)担保合同无效的原因
  1.主体违法:当事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保证人资格不合法;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况。
  2.客体违法:抵押财产是担保法禁止的;抵押或质押财产是赃物或遗失物。
  3.内容违法:如债权人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使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扣担保的无效。
  (六)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返还财产,赔偿损失,在必要的情况下还要追缴财产。
  经过我们的分析解答,您此时应该已经知道担保贷款如何办理了吧,而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贷款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此时承担的法律风险是比较大的,同时也有一些具体的问题是需要格外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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