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刑事案件的操作规程有哪些吗?
律师事务所刑事案件的操作规程有哪些吗?
一、在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1.接受委托:
(1)填写《授权委托书》。
(2)签订《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的委托协议》。
2.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
(1)要求侦查机关在四十八小时或五日内安排会见,提交以下文件:
A.《律师执业证》(出示)。
B.《授权委托书》。
C.《律师事务所公函》。
D.请求会见犯罪嫌疑人函。
E.本所介绍信。
(2)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应让其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确认。
(3)会见时应制作笔录并注明是否有侦查人员在场。
3.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
4.向有关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二、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
1.接受委托:
(1)填写《授权委托书》。
(2)签订《委托合同》。
(3)向检察院提交本所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
2.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
3.查阅、复制案卷资料:持本所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律师执业证》到检察院查阅、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和技术性鉴定材料。
4.调查和收集材料、提出辩护意见。
三、担任法院审理阶段被告人的辩护人:
1.接受委托:
(1)填写《授权委托书》。
(2)签订《委托辩护合同》。
(3)向法院提交本所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
2.持检察院的起诉状副本,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
3.查阅、复制案卷资料:持本所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律师执业证》到检察院查阅、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和技术性鉴定材料。
4.出庭参与刑事诉讼活动,提交调查和收集的辩护材料、反驳或质疑控方证据,并提出辩护意见。
5.对重大刑事案件,如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或作无罪辩护的,必须提交律师事务所集体讨论,必要时向司法厅业务主管部门汇报。
总结:律师事务所刑事案件的操作规程有哪些吗?一、在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1.接受委托:(1)填写《授权委托书》。(2)签订《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最新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是怎样的?
在面临国家危难、民族存亡之际,在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遭到巨大威胁之际,冲在最前面的一定是中国人民解放军,人民子弟兵、最可爱的人等等,这些称号表达了国家和人民对军人的赞誉和感谢,同......
·笔迹鉴定权利的规定是什么?
笔迹鉴定权利的规定是什么?一、笔迹鉴定权利的规定是什么?笔迹鉴定权利的规定是笔迹鉴定法院有权利查案前笔迹,鉴定有私自鉴定和法院委托:看样子你的鉴定属于法院委托的情况,如下流程:......
·有哪些情形不属于医疗事故?
1、在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的紧急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即: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病人的生命,医护人员可按照医疗操作规范采取紧急救治措施。2、因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山洪暴......
·当事人不批捕还用办取保候审吗?
一、当事人不批捕还用办取保候审吗?不批捕的情况下,是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如果以后有证据可以证明构成犯罪行为,可以防止因为没有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导致的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所以符合取保候......
·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有哪些?
一、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
·如何起诉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
如何起诉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一、如何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
律师事务所刑事案件的操作规程有哪些吗?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