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耕地确权了还能盖房子吗?
农村耕地确权了还能盖房子吗?
农村耕地确权了不能盖房子。首先,咱先了解一下什么是确权。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简单来说就是,明确土地的权属关系,确定之后颁发证书,明确了所有权依然归集体所有,你拥有确权范围内土地的使用权,承包权以及经营权。以前,如果有什么关于地的纠纷,也不是很好处理,基本上以协商为主,确权完成以后,你的土地就可以受到明确的法律保护了,毕竟已经全都记录在案。
然后要强调的是,确权并不会改变土地的性质。也就是说,原来是耕地,确权之后还是耕地,如果以前耕地不允许建房,那么确权之后也是不允许的。《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并且对于农民承包的土地,其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农民个人只有使用权,在使用过程中不得改变土地耕地的性质。并明令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等。
所以确权之后想在自己家耕地上盖房子,的的确确是不合法的。
想盖房子土地必须是建设用地,所以除非你这个是特殊情况,你的条件符合所有耕地变建设用地的要求,但基本上很难,极为严格。
以下为农地转建设用地的步骤手续:
第一步,先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该农用地的各项规划。
第二步,如果确认该农用地可以用于建设,再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进行和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建设部门审查符合的,颁发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用地单位应按规定缴纳选址规费。
第三步,用地单位持该《选址意见书》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由该国土资源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
第四步,用地单位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向建设部门、环保局等办理立项、规划、环保许可等手续,并缴纳各项审批费用。
第五步,用地单位再持以上审批文件,向原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
第六步,国土资源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分不同类型,经各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七步,由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对该农用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进行征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按征地程序办理征地手续。若是只是自己家的地就不用考虑安置问题了。
第八步,国土资源局根据批准的供地方案,在征地的补偿、安置补助完成后,向用地单位发出批准用地文件和《建设用地批准书》,被征地单位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交出土地。
第九步,被征用单位交出土地后,该土地即成为国有土地,由国土资源局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出让供地)或向土地使用者核发划拨决定书(划拨供地)。用地单位按约定缴纳出让费用。
第十步,签订出让合同并按约定缴纳费用后,用地单位才真正获得该土地的使用权,用地单位即可办理建设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予以施工建设。
第十一步,如用地单位欲转让该土地使用权,必须符合国家关于已出让土地转让的规定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时,不得改变规定的规划设计条件。以转让方式取得建设用地后,转让的受让人应当持《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转让地块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换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看到这是不是很懵圈,这是单位申请的,看着很繁琐,个人申请一样不容易。总之,就是需要各部门都认可,分别按照程序审批,差一点都不行,当然了,一切都要以实际情况为准,即使你所有条件都符合,也有可能申请不下来,毕竟以前就很难,以后要值钱了,想下来就更难了。
总结:农村耕地确权了还能盖房子吗?农村耕地确权了不能盖房子。首先,咱先了解一下什么是确权。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劳动双倍工资诉讼时效届满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劳动双倍工资诉讼时效届满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劳动双倍工资诉讼时效届满的法律后果是会失去胜诉权,因为诉讼时效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
·企业股权变更要交税吗
企业股权变更主要表现为股权的投资转让,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企业股权的转让行为,转让方需要按照其股权转让所得计征企业所得税。以转让股权的收入减去原值和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其缴纳的税率适......
·同居协议是否受法律保护 同居协议受法律保护吗
,同居的男女不单有爱情上的交流,必然还有一些物质上的付出。比如说房租、家具之类的东西。好聚好散往往是饮食男女一厢情愿的想法,大多数情况下还是有互相伤害的事情发生。为了减少因同居纠纷......
·一次性给付
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
·担任挂名公司法人报税是必须的吗?
担任挂名公司法人报税是必须的吗?我们您都知道企业和公司都是定期的要向国家上缴一定的税务的,对于公司的方面上缴税务是法律规定的是一定要执行的。但是现在我们生活中有许多公司是挂名法人......
·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金能够撤回吗?
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金能够撤回吗?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金肯定是不能够撤回的;认缴并非不缴纳,认缴了多少即需承担多少的责任,必须全部实缴后才能撤回。但可以办理减资,但减资程序很复杂,时间......
农村耕地确权了还能盖房子吗?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