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农村土地确权出现纠纷怎么办?

  农村土地确权出现纠纷怎么办?
  
  一、土地确权纠纷
  
  第一解决人: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第二解决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第三解决人: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同时要注意的一件事情是: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二、土地确权纠纷6个基本原则
  
  1.承包面积小于实际面积的情况以实际情况为准
  
  一切以实际测量的标准为依据,而不是以你承包本上的为依据。
  
  2.已被占用拿到补偿的原则上扣减
  
  拿到补偿的土地直接从确权登记的土地面积上减下去
  
  3.无法复垦的承包地按原面积和用途确权
  
  这一条就是说你家的地或者被做道路了或者荒废了,就不计算在内。
  
  4.公益用地占用的分情况处理
  
  首先要弄清楚啥叫做公益地:村组内所建公路、机耕路、塘、坝、渠、学校、办公室等生产公益事业占用的承包地,
  
  怎么算?情况分为两种:
  
  已办理征用手续并给与补偿的,不在计入承包地。
  
  未享受一次性补偿的,仍按原农村二轮可承包面积确权登记,在到户清册备注栏中注明情况。
  
  5.二轮承包后村里又有调整过土地的
  
  这个好办,在不违背政策法规的前提下,由组民实行民主协商,形成决议,可依据土地承包现状予以确权登记颁证。
  
  6.未批先建改变用途的,不予确权
  
  对于农户未经依法批准,自行在承包土地上建房变成宅基地的以及其它设施的,暂不登记,对获准建设房屋的不再列入确权登记范围。
  
  
总结:农村土地确权出现纠纷怎么办?一、土地确权纠纷第一解决人: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第二解决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股权质押是否等同于股权出质?
      股权质押是否等同于股权出质?股权质押和股权出质在很多情况下,很多人会混淆使用,并且将两者等同。可是,在我国,对于“股权质押是否等同于股权出质”这个问题,我们可以肯定地告诉您并不等同......


·土地使用证名字和身份证不一样可以吗?
      土地使用证名字和身份证不一样可以吗?土地使用证名字和身份证不一样是不可以的,土地权利人认为土地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持原土地权利证书和证明登记错误的相关材料,申请更正登记。利害......


·酒驾后找人顶替让警察发现后怎么处理
      酒驾后找人顶替让警察发现后怎么处理这里有两种情况:1、首先看酒驾的人,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或者交通肇事罪。如果是,那么谁顶替的,顶包这个人就涉嫌包庇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


·车被追尾赔偿哪些内容?
      车被追尾赔偿哪些内容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十五条规定,你可以请求侵权人赔偿维修被损坏......


·房子离婚财产新政策
      房子离婚财产新政策2015新婚姻法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接下来就来说说......


·离婚时共同债务怎么处理
      离婚时共同债务怎么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最为集中的体现夫妻离婚的过程中,一种是在夫妻离婚时进行划分,这种情形又和夫妻采取的离婚方式有关系,如果夫妻是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则夫妻双方应......


农村土地确权出现纠纷怎么办?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