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合同中权利的抗辩定义是什么?

  合同中权利的抗辩定义是什么?
  
  合同是社会生活中最常见的,合同简单的理解就是,要约和承诺。你发出要约,我对你的要约作出了承诺,双方达成合意,那么合同就成立了。但是,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为了保障双方的权利义务得以平衡,最重要的部分就是如何协商双方履行的义务。
  
  不仅如此,合同履行的过程中不仅牵涉到双方,有的还会涉及到第三方的权益,那么这个时候履行合同义务就出现的先后的顺序,那如何认定谁先谁后呢?后履行者该怎样运用自己应有的合法权益呢?
  
  首先,你需要知道一个法律概念:抗辩权!
  
  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双务合同中的履行抗辩权包括哪些?它们对我们的生活有哪些影响?我们会遇到什么样的抗辩权,会阻碍我们的权利实现。
  
  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包括:
  
  1. 同时履行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构成要件:
  
  (1) 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对待给付义务。
  
  (2) 双方的债务没有履行的先后顺序。
  
  (3) 双方债务的履行期均已届满。
  
  (4) 请求履行的一方未履行自己的义务或者履行不适当。
  
  2. 顺序履行抗辩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价款20万元的货物,货物在两个月后的15号交付,货到检验合格后付款。”到了交货日期乙公司,迟迟不能交付货物。那么此时,甲公司应当如何处理。(1)甲可主张顺序履行抗辩权,要求乙按照约定支付货物。(2)因迟延履行,承担违约责任。(3)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旧不能履行可以解除合同。
  
  3. 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难以给付之虞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合用合同履行提供担保之前,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
  
  当在和同履行过程当中,当后履行义务人出现履行能力明显降低。包括:其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资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谎称有履行能力的欺诈行为;其他丧失或者是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况。出现此种情况的时候,可以要求对方提供担保;如果对方不提供担保就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第五百二十八条 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五百二十七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但在法律实践过程中,如何运用好抗辩权,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解决实际过程中的难题。
  
  
总结:合同中权利的抗辩定义是什么?合同是社会生活中最常见的,合同简单的理解就是,要约和承诺。你发出要约,我对你的要约作出了承诺,双方达成合意,那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打架鉴定为轻微伤调解不成诉讼费用是多少
      打架鉴定为轻微伤调解不成诉讼费用是多少?打架鉴定为轻微伤调解不成诉讼费用要根据原告的诉讼标的额确定。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


·难道房屋买卖合同要经过建住局吗?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难道房屋买卖合同要经过建住局吗?很多人不......


·法律规定绑架罪判什么刑
      犯绑架罪判什么刑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最新继承法规定的继承类别有哪些?
      随着我国逐渐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的数量和占比将会越来越大,随之而来的生老病死也将无可避免的越来越多,在老人离世后,其留下的财产就面临着遗产继承问题,根据被继承人和继承人不同的具体......


·一、工伤误工费工资能同时主张吗?
      一、工伤误工费工资能同时主张吗?《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别人追尾我的车死了人怎么办
      视具体情况而定。具体的处理方式要看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确定。如果前车正常行驶,那么没有责任,就不需要承担任何赔偿后果。如果前车存在违规驾驶行为,则需要承担责任。需要就被害人医治疗支......


合同中权利的抗辩定义是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