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和解不做伤情鉴定可以吗?

  和解不做伤情鉴定可以吗?和解不做伤情鉴定可以,但是毕竟是双方能够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受害人不要求做伤情鉴定,公安机关可以在案卷中注明,然后就案情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如果调解达成协议,按调解案件处理。如果调解达不成协议者,就现有的材料,对行为人进行处罚,然后就有关民事赔偿告知双方到法院诉讼解决。《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对鉴定结果有疑问的应该怎么办《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由鉴定人签名,医院加盖公章。因此,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近亲属对伤情鉴定结论提出异议,申请重新鉴定的,司法机关一般应当进行重新鉴定,并且对人身伤害进行重新鉴定的,应当在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在省级人民政府指定以外的医院或者其他机构所作出的鉴定结论无效,不能作为证据采信和使用。另外,重新鉴定的鉴定人必须是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中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务人员。二、被害人拒做伤情鉴定的是否可强制鉴定?实践中有的被害人拒绝做伤情鉴定,这给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带来难题。《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19条规定,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对于被害人不愿配合做伤情鉴定的难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予以解决:在涉及伤情鉴定案件中,公安机关立案前,应向被害人告知应当履行鉴定的义务以及不配合鉴定的法律后果。立案后被害人拒绝配合进行伤情鉴定时,司法机关可以强制鉴定,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需要注意的是,该措施仅适用于需要进行伤情鉴定的公诉案件,并且该伤情鉴定对证明犯罪构成事实必不可少,并且被害人明确表示拒不配合或存在故意逃避鉴定的情形。伤情鉴定在我们国家是非常的重要的,因为很多的形式类型的案件如果达到轻伤以上的后果,就需要进行一定的形式方面的量刑处罚,如果受害者不愿意做司法鉴定,并且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也是可以的。
  
  
  
总结:和解不做伤情鉴定可以吗?和解不做伤情鉴定可以,但是毕竟是双方能够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受害人不要求做伤情鉴定,公安机关可以在案卷中注明,然后就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总公司和分公司的签署的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总公司和分公司的签署的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一、总公司和分公司的签署的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为增强公司实力,扩......


·刑事证据种类最新内容是什么?
      刑事证据种类最新内容是什么?一、概念刑事证据指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材料。这一定义概括了诉讼证据的基本特征,反映了证据的本质属......


·一、父母房屋赠与一个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父母房屋赠与一个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给出了明确的答复。其中明确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


·一、巢湖市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一、巢湖市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的计算依据是什么?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①关于“误工收入”的确定。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收入的确定,又分成2种情况:一种......


·离婚起诉书范文(样本)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可省略),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联系方法。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可省略),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联系方法。  诉讼请求: ......


·重婚解除无效的办法是什么?
      重婚解除无效的办法是什么?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婚姻无效或撤消“欺诈”婚姻,法院在受理后,应审查无效情形,进行确认。代领结婚证的,应根据受害方意志进行撤消;冒领结婚证......


和解不做伤情鉴定可以吗?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