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缓刑考验期内发现漏罪量刑是如何规定的?

  缓刑考验期内发现漏罪量刑是如何规定的?《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二、数罪并罚的原则是怎么样的?《刑法》 第六十九条 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刑法》第七十条 判决宣告后发现漏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刑法》第七十一条 判决宣告后又犯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综合上面所说的,缓刑就是属于在监外进行执行,但如果在缓刑的期间而发现有漏罪的行为那么就会即使的进行撤销,从而把之间剩余的刑期和新的罪名刑期来进行合理计算,所以,案件的处理都是不一样的,如果在期满了之后而发现的,那么就会对新罪重新进行立案处理。
  
  
  
总结:缓刑考验期内发现漏罪量刑是如何规定的?《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口头协议有证人作证有效吗
      口头协议有证人作证有效吗?口头协议符合法律的规定,并且有证人证明双方通过口头的形式签订协议的,证人符合证人条件的,协议是可能有效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百六十九条??当......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赔偿是多少
      一般来说,只有在工作中造成的伤害才属于工伤,但是进行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造成的伤害也可能属于工伤,因而我国也规定了一种特殊的工伤类型,即交通事故工伤。但此时也需要作出相应的认定才......


·对夫妻共同财产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对夫妻共同财产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一、对夫妻共同财产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对夫妻共同财产无权处分合同是无效的,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在我国劳动合同领取流程是什么样?
      在我国劳动合同领取流程是什么样?一、在我国劳动合同领取流程是什么样?(一)找劳动局办理劳动合同,那么必须是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公司,劳动者是无法以个人身份申请劳动合同。(二)单位人事......


·小孩抚养费应支付至那一年
      小孩抚养费应支付至那一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


·成立独立核算分公司需要什么手续?
      成立独立核算分公司需要什么手续?成立一家独立核算的分公司需要如下材料:1、公司法人签订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并且需要加盖公章;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并且加盖......


缓刑考验期内发现漏罪量刑是如何规定的?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