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被判有期徒刑是不是坐牢?

  被判有期徒刑是不是坐牢?被判有期徒刑就是坐牢,但也存在缓刑的适用情形。有期徒刑是刑罚中的一种监禁刑。所谓的“监禁”,就是被依法关押,接受劳动改造。有期徒刑的适用对象可依刑期不同而有所不同。刑法分则规定了较宽的有期徒刑的法定刑幅度;同时还根据各种犯罪的危害程度规定了各种罪可处的最高刑和最低刑;不少条文还对同一犯罪规定了几个不同的有期徒刑的法定刑幅度。在这些规定中有期徒刑的刑期幅度大致可分为三类情况: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为长期徒刑;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为中期徒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短期徒刑。不同期限的有期徒刑,其适用对象也不同。1、长期徒刑的适用对象。长期徒刑一般适用于罪行比较严重,情节恶劣、人身危险性较大的罪犯。2、中期徒刑的适用对象。中期徒刑的刑期幅度范围较广,适用面也较宽。在刑法分则中有不少犯罪以中期徒刑作为唯一的法定刑。3、短期徒刑的适用对象。在刑法分则中,有一些犯罪的法定最高刑是短期徒刑,如侮辱罪、诽谤罪、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破坏选举罪、重婚罪、赌博罪、侮辱罪等。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有期源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百第四十六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第四十七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但是如果是判处的有期徒刑缓刑的话,是不用坐牢的,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度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知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需要明确的是,对于有期徒刑的适用和处理,是司法机关基于实际的犯罪事实,根据刑法中的有关规定来进行适用处理的,特别是对于造成了严重的犯罪事实的,所面临的有期徒刑处罚也是更为严重的,与之对应的还存在无期徒刑的判决结果。
  
  
  
总结:被判有期徒刑是不是坐牢?被判有期徒刑就是坐牢,但也存在缓刑的适用情形。有期徒刑是刑罚中的一种监禁刑。所谓的“监禁”,就是被依法关押,接受劳动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上班途中车祸算不算工伤
      上班途中车祸算不算工伤不一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看是否符合交通事故工伤的认定条件,才能确定在下班途中遭遇车祸,是否能够被认定为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


·生活经验告诉我们,一定浓度的酒精具有麻痹人神经的作用,若此时
      生活经验告诉我们,一定浓度的酒精具有麻痹人神经的作用,若此时开车上路,极易造成交通事故,故而在交通管理条例中,酒驾的认定是通过探测器血液里的酒精含量来确定的,具体来说,机动车驾驶员......


·车追尾了如何处理
      发生汽车追尾事故可以参考以下处理方式:1、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2、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若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若造成人......


·“网络通缉”中的权利侵权
      “网络通缉”中的不当行为易侵犯他人民事权利,最容易遭受这种侵害的民事权利为精神性人格权。在“通缉”行为中对精神性人格权的侵犯集中表现为对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的侵犯:  1.名誉权......


·离婚了孩子的巨额医药费怎么办
      如果孩子比较小的话,那么就很容易生病,当然也有可能换上一些大病,此时治疗方面肯定就会花费较多。那要是此时孩子的父母已经离婚了孩子的巨额医药费应该怎么办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


·父亲拒付孩子大学费用应该怎么办
      父母离婚之后,孩子生活学习都是需要花钱的,其中一方实际抚养孩子的,另一方就需要支付抚养费。但当孩子考上大学后,由于学费较高,可能父亲就会拒付孩子上大学的费用,那么父亲拒付孩子大学费......


被判有期徒刑是不是坐牢?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