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初次醉驾能不吊销驾驶证?

  一、初次醉驾能不吊销驾驶证?初次醉驾就需要吊销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者驾驶证直接吊销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从2011年5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将开始实施。修正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作出相关刑事处罚规定后,不需要再实行拘留处罚,因此,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删去了对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人拘留的规定。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改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酒后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将被终生禁驾根据修改后的法律,酒后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驾驶员将面临终生禁驾。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一)饮酒后驾度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知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道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三)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处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四)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回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五)饮酒后或者答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以上就是醉驾行为的处罚结果,涉及到造成了严重的犯罪事实的或者因醉驾行为导致了严重的交通事故的还需要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驾驶人员驾驶车辆时,应当严格遵守相关交通法规,避免因违法行为导致其它人员的伤亡。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一、初次醉驾能不吊销驾驶证?初次醉驾就需要吊销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者驾驶证直接吊销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引进投资金额超过注册资本怎么办?
      一、引进投资金额超过注册资本怎么办?引进投资金额超过注册资本时多出部分依法可以作为公司的资本公积,将来用于转增公司注册资本。理由如下: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离婚时约定子女跟随父母一方生活,离婚后另一方还可以要求子女跟随自己生活吗?
      可以。父母离婚后,可以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协议不成的,可以另行提起变更抚养关系之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单位土地使用证办理的一般流程是什么?
      单位土地使用证办理的一般流程是什么?某些情况下,人们可能需要使用土地使用证。但大部分人却不清楚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甚至一些单位也要求单位土地使用证。为了解决您的疑问,我们专门整......


·一般公司收购流程需要多久
      时间多久只有看双方合同约定了,法律是没有规定的。收购公司过程比较复杂,一个企业想要收购另外一家企业必须拥有雄厚的资金才行。把握收购方主体权限的合法性,重点应审查收购方的公司章程。内......


·一、买卖不破租赁需要备案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需要备案吗?法律没有规定买卖不破租赁必须要备案,我国关于“买卖不破租赁”的立法规定及司法解释如下:1、《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非法经营罪刑法多少条?
      我们发现不管是一般公司还是个体户,其实要开门做生意,首先肯定要有一定的经营范围,也就是说需要到工商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如果此时需要经营的是特殊的商品,如电信、烟草的话,那么在这方面的......


一、初次醉驾能不吊销驾驶证?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