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撤销行政处罚的程序是什么
公安撤销行政处罚的程序是什么?执行人对行政处罚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进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经复议或者诉讼后,认定执行人行政违规行为不存在的,依法撤销行政处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不会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随便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所以除非是有特殊情况,不然已经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会轻易被撤销的,除了行政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议的,公安机关发现行政处罚有问题的也会主动撤销。
总结:公安撤销行政处罚的程序是什么?执行人对行政处罚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进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经复议或者诉讼后,认定执行人行政违规行为不存在的,依法...#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虚假宣传的认定原则是什么?
虚假宣传的认定原则是什么?近年来,消费产品夸大宣传的事件时有发生,给社会造成了巨大的不良影响。就法律层面而言,这种行为属于是虚假宣传,是一种违法行为。那么,实务中虚假宣传的认定原......
·剥夺政治权利如何执行,适用于哪些情形?
说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处罚该如何执行的问题,其实我们可以从执行机关是谁入手分析。针对不同的刑事处罚,我国法律规定了不一样的执行机关。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详细分析一下这方面的内容。一、......
·关于网络诈骗的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
关于网络诈骗的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中华文化博大精深,汉字具有很大的歧义,为了防止犯罪分子误导不了解法律法规的人,国家在颁发一部法律法规之后,通常会再颁发相应的司法解释。由于很多......
·交付房子逾期违约金怎么算逾期交房的违约金以合同约
交付房子逾期违约金怎么算逾期交房的违约金以合同约定的交房日为起算点,以实际交房日为止算点。关于违约金的起算点问题,应认为当事人约定的交房日为违约金的起算点,即从合同约定的交房日之次......
·私募基金合规负责人备案规定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合规负责人备案规定是怎样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私募投资基金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私募投资基金行业健康发展,根......
·离婚要孩子能多要财产吗?
离婚要孩子能多要财产吗离婚要孩子多要财产是不一定的。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
公安撤销行政处罚的程序是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