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合同解除权的时效限制规定是什么?

  合同解除权的时效限制规定是什么?合同解除权的时效限制规定是应当是从债权人知道或者是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的一年内进行。对于合同解除权而言,其是没有诉讼时效的,而只有除斥期间。当事人必须在规定的除斥期间内行使合同解除权。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具有如下特点:1、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2、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3、除斥期间规定的是权利人行使某项权利的期限,以权利人不行使该实体民事权利作为适用依据。4、除斥期间是自相应的实体权利成立之时起算。故而,民法典所约定的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一年的期间为法定的期间,而非除斥期间,其后面规定的五年期间为除斥期间。二、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方式是什么?1、以通知解除合同。2、办理批准与登记等手续解除合同。关于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方法,《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二款、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可见,解除权行使的方式主要可分为通知与进行批准,登记。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经常可以看到有一些人员,他们在合同签订之后想要反悔解除合同,如果存在着约定的事由或者法定事由完全可以。但是在解除合同的时候,必须要注意这个解除合同的权利是有时间方面规定的,一年时间。
  
  
  
总结:合同解除权的时效限制规定是什么?合同解除权的时效限制规定是应当是从债权人知道或者是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的一年内进行。对于合同解除权而言,其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监视居住到期后未结案的怎么办?
      监视居住到期后未结案的怎么办?监视居住期满后还不结案的,应当解除监视居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


·婚内共同财产归属协议是怎么写的
      夫妻在婚内可以就财产归属做出约定,此时进行约定的包括夫妻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尤其是在对夫妻共同财产做出约定的时候,一定要慎重处理,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对自己的利益造成......


·申请仲裁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申请仲裁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根据仲裁法规定,申请仲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及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签订的仲裁协议书。仲裁协议既是当事人授权仲裁......


·商品房房产纠纷律师代理费用是多少?
      房产既然是现代社会人们生活必不可少的用品之一,可一旦有了纠纷,就有可能需要上诉和请律师的请求,那么商品房房产纠纷律师代理费用是多少?一般不同的案件有不同的收费标准,民事、刑事、行政......


·一、醉驾进了看守所如何保释?
      一、醉驾进了看守所如何保释?醉驾只要缴纳一定保证金或提供人保,保证随叫随到,可以向公安申请办理,一般会批准。目前醉驾属于应该判刑的犯罪行为由于醉驾在认定的时候事实清楚、情节简单,不......


·网友欠钱7800元不还怎么办?
      网友欠钱7800元不还怎么办?一、网友欠钱7800元不还怎么办?遇到网友欠钱7800元不还,债权人要保留好真实的证据如欠款欠条或QQ、微信交流的记录,在多次正常催讨仍然不得的时候,就要在诉讼时......


合同解除权的时效限制规定是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