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职工主动离职如何定义?

  职工主动离职如何定义?自动离职是指劳动者不向用人单位打招呼,随意脱离所在工作岗位和所在单位的行为。自动离职,是指员工在未与用人单位协商或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的情况下,不履行劳动合同,不再上班工作的情形。二、员工主动辞职,能否要求经济补偿?1、很多人都误以为,在公司工作久了,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最后无论是什么原因离职,公司都应当给补偿,这种想法是错误的,一般情况下,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是没有补偿的,但被迫辞职的除外。2、工作年限: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月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职工月平均工资 3倍的数额;其他按劳动者前12个月的实际平均工资计算三、劳动法主动辞职的情形有哪些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综上所述,单位应当及时足额支付职工的劳动报酬,并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以暴力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赔偿金。?
  
  
  
总结:职工主动离职如何定义?自动离职是指劳动者不向用人单位打招呼,随意脱离所在工作岗位和所在单位的行为。自动离职,是指员工在未与用人单位协商或提前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公司法人不想当其他股动不同意怎么办
      随着国家经济的告诉发展,各项政策的支持,有越来越多的企业也随之建立起来了,按照规定每一个公司都会有相应的法人和股东,那么如果公司法人不想当其他股动不同意怎么办?一般情况下我们可以先......


·投标有效期延期规定
      投标有效期延期规定我们都知道,投标是有一个有效期的,关于投标的事宜一般都会在有效期内完成。但有的时候,因为种种的原因,会出现延期的情况。那么,投标有效期延期规定都有哪些呢?下面,我们......


·公司土地使用证的延期申请如何办理?
      公司在一定得区域经营有一定的年限,就像我们购买的房产都有一个使用期限是一样的,公司土地使用证的延期申请如何办理,如果土地使用证延期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我们要如何去办理延期,这个手续......


·诉前应注意收集哪些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的最新解释对可以用哪些证据确定权利人,可以用哪些证据认定侵权行为,作了明确的规定,因此大家在向法律提起确权之诉或侵权之诉前应注意收集这些证据:(一)当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


·轻微肇事逃逸没有现场谁承担责任
      一、轻微肇事逃逸没有现场谁承担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交管部门无法查证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


·概述
      概述探视权是指法庭授予无生活监护权的父母一方的、对其子女进行经常性看望的权利。通常情况下,只有在法庭审理案件后认为进行探视会严重危害子女的身体、精神、道德或感情的健康时,才会拒绝......


职工主动离职如何定义?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