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交通事故定损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一、交通事故定损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交通事故定损的时间最长不会超过60天,《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对精神病的鉴定,应当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二、交通事故理赔的流程是怎么规定的?1、立案查验保险人在接到出险通知后,应当立即派人进行现场查验,了解损失情况及原因,查对保险单,登记立案。2、审核证明保险人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进行审核,以确定保险合同是否有效,保险期限是否届满,受损失的是否是保险财产,索赔人是否有权主张赔付,事故发生的地点是否在承保范围内等。3、核定责任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经过对事实的查验和对各项单证的审核后,应当及时作出自己应否承担保险责任及承担多大责任的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4、履行赔付保险人在核定责任的基础上,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公司也是凭借最终的定损报告承担理赔责任的,定损包括车损以及给受害人造成的实际损失,除了车损之外,给受害人造成的其他财产损失,得等到受害人的治疗和鉴定工作都结束以后才能计算出来。
  
  
  
总结:一、交通事故定损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交通事故定损的时间最长不会超过60天,《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诉讼标的额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诉讼标的额的计算方法是什么?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予以审理和判断的的对象,简单来讲就是诉讼的对象。诉讼标的额是指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合同纠纷中,确定诉讼标的额直接关系到诉讼费用的计......


·法院对徇私舞弊发售发票罪既遂怎么处罚的?
      法院对徇私舞弊发售发票罪既遂怎么处罚的?法院对徇私舞弊发售发票罪既遂的处罚是会视案件的情况来进行定夺。《刑法》第四百零五条第一款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发......


·交通肇事判缓后多久可以拿驾照
      一、交通肇事判缓后多久可以拿驾照根据法律规定,交通肇事判缓后根据具体犯罪事实才可以知道多少重新考取驾照。1、因醉酒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醉酒驾驶......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事司法实践当中,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和不少罪名存在相似的地方,容易混为一谈,比如和违法发放贷款罪、挪用公款罪等等。但是,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量刑明显和其他罪是不同的,为了做到罪......


·一般离婚诉讼费是多少?
      起诉离婚不管是否聘请了律师,只要法院受理了案件的,那原告一方此时就需要垫付诉讼费,当然通常这个费用是由败诉方承担的。那您知道一般离婚诉讼费是多少钱吗?而要是聘请律师的话,这个律师费又......


·我国刑法中关于过失犯罪的类型有哪些?
      过失犯罪的类型有哪些?1、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应当预见的前提是能够预见:需要考虑行......


一、交通事故定损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