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退税个人所得税说明怎么写?

  退税个人所得税说明怎么写?
  
  一、退税个人所得税说明怎么写?
  
  ×税务局:
  
  本人于2007年度年终汇算中,全年应缴所得税额××元,已预缴了××元,多缴××元,现申请退税。
  
  请给予批复!
  
  ××本人签字
  
  退税的具体步骤是你:第一步:准备申报
  
  安装个人所得税软件,打开软件后,先进行注册登录,进入年度汇算:首页【常用业务】—【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1)进入申报界面后,填报方式有【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 和【自行填写】两种选择。
  
  2)为了方便申报,推荐大家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税务机关已按一定规则预填了部分申报数据,大家只需确认即可。
  
  3)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开始申报】后,系统提示【标准申报须知(使用已申报数据)】,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开始年度汇算申报。
  
  第二步:确认信息
  
  需要对个人基础信息、汇缴地、已缴税额进行确认
  
  第三步:填报数据
  
  确认预填的收入和扣除信息无误,可直接点击【下一步】。
  
  第四步:计算税款
  
  数据系统将自动计算您本年度综合所得应补(退)税额
  
  第五步:提交申报
  
  确认结果后,点击【提交申报】即可。
  
  第六步:退(补)税
  
  如存在多预缴税款,可选择【申请退税】。
  
  二、公司有义务替员工代扣个人所得税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没有规定公司必须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但是因为用人单位为扣缴义务人,所以通常单位有代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四)取得境外所得;
  
  (五)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关于个人所得税在退税的时候是要提出申请的,并且退税的话需要说明一下具体的情况,为什么退税具体的包括有重复的缴纳税收,或者是在运用税率的时候发现错误。
  
  
总结:退税个人所得税说明怎么写?一、退税个人所得税说明怎么写?×税务局:本人于2007年度年终汇算中,全年应缴所得税额××元,已预缴了××元,多缴××元...#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犯罪预备包括哪些内容?
      犯罪预备包括哪些内容?(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即为犯罪的实行和完成创造便利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不同于犯意表示。犯意表示是指以口头、文字或其他方式对犯罪意图的单纯表露。二......


·一、工伤保险条例误工费由谁负责?
      一、工伤保险条例误工费由谁负责?工伤期间、误工费由所在单位负责。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按遭受事故伤害前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


·交通事故误工费承担年龄有限制吗?
      交通事故误工费承担年龄有限制吗?有年龄限制;一般情况下,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就没有误工费但有证据证明伤者还在工作,有收入来源可以要求误工费。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


·文职辅警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会很严重吗?
      文职辅警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会很严重吗?警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是比较严重的,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情形:1、行为人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其中内容如属国家秘密,则又触犯故意泄露国家秘......


·与十六岁孩子发生性关系判几年
      与十六岁孩子发生性关系判几年一、与十六岁孩子发生性关系判几年与十六岁的人发生性关系,如果对方是自愿的,不构成犯罪,如果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多分遗嘱内容又相互抵触的如何认定?
          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退税个人所得税说明怎么写?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