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协议离婚精神损失赔偿金可以主张吗

  协议离婚精神损失赔偿金可以主张吗
  
  一、协议离婚精神损失赔偿金可以主张吗
  
  可以主张的,离婚精神赔偿的范围有:
  
  1、精神痛苦的赔偿
  
  精神痛苦是纯粹精神利益的损害,即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的非财产损害。这种损害是无形的,无法用金钱衡量。但是,财产补偿可以成为满足受害人人身及精神需要的物质手段。通过金钱补偿,可平复受害人精神创伤,慰籍其感情,通过改变受害人的外环境而克服其内环境即心理、生理以及精神利益损害所带来的消极影响,恢复身心健康。适用抚慰金安抚受害方,是一有效减轻和解决精神痛苦的方法。
  
  2、精神利益损害的赔偿
  
  配偶精神利益损害主要指由精神利益受损所引起的直接财产损失。直接的财产损失包括配偶的人格权和身份权被侵害以后,身体健康相应地受影响或伤害,因恢复被侵害的权利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如精神遭受创伤致使无法工作而影响或失去工资收益;或致病需要医治等等。这些直接财产损失属于过错方赔偿的范围。配偶精神利益损害也包括由精神利益损害所引起的间接财产损失,例如,配偶身份解除使得无过错方配偶会失去原以配偶身份预期可得的财产利益。除了直接财产损失和间接财产损失之外,配偶精神利益损害还应包括纯粹的精神利益损害,即人格利益和身份的非财产因素的损害。
  
  二、关于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如何确定的问题,则需要根据以下实际情况来确定:
  
  1、加害人过错程度
  
  这可以作为对加害人制裁轻重的指标。过错严重的,给受害人造成情绪伤害,造成受害方严重精神利益损害的,应酌情增加抚慰金的数额;如果加害人只有轻微过失,抚慰金数额也可相应减轻。
  
  2、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
  
  可以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如是否出现愤怒、恐惧、焦虑、沮丧、悲哀等情绪障碍;是否因精神和感情受到损害导致身体患病;是否精神抑郁、恍惚,影响工作和生活;是否有精神疾病等等。由于其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必要时可委托医疗单位作出相应判断。
  
  3、具体的侵权情节
  
  如重婚与通奸相比,重婚过错行为更为严重,危害性更大,属情节恶劣。而通奸行为相对来说,其情节较轻。
  
  4、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离不开其所处的社会物质环境。人总是生活在具体的物质环境之中的经济人,所处环境不同,所需经济条件也不同。身处经济发达地区,由于消费观念、价格水平比一般地区要高,其所需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应当相应提高,否则,难以体现精神损害赔偿的慰抚与惩戒功能。
  
  5、其他相关因素
  
  如双方结婚年限,双方结婚时间长短,双方婚后的感情,无过错方对婚姻生活的付出等等因素都应当作为赔偿考量因素。
  
  在这里告知大家一下,结婚是因为双方相爱才在一起的,如果哪一天双方感情破裂的,直接办理离婚登记即可,这也是对双方最好的办法。一般双方中没有过错方,在离婚的时候夫妻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的分割都是可以通过双方协议。
  
  
总结:协议离婚精神损失赔偿金可以主张吗一、协议离婚精神损失赔偿金可以主张吗可以主张的,离婚精神赔偿的范围有:1、精神痛苦的赔偿精神痛苦是纯粹精神利益...#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我国的工程质量包括哪些内容
      我国的工程质量包括哪些内容为了进一步完善建筑工程的质量,推动我国建筑工程的发展,在总结过往的经验过程当中,目前我国对于工程质量的检验的内容是非常多的。在某些情况下,其实不仅仅针对竣......


·民事裁定书(中止或者终结执行其他法律文书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88    (××××)×执字第××号    申请执行人(或申请执行机关)×××,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写明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字号、名称等),于××××年......


·无期限劳动合同解除办法是什么?
      无期限劳动合同解除办法是什么?无期限劳动合同解除办法是:1、协商解除,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2、是过失性辞退,即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过错的......


·离婚一般需要多长时间才办完
      离婚不同于结婚,很多夫妻因为生活中的一些矛盾从而想要离婚,此时简直就是一刻也与对方过不下去,因此就想要快点办理离婚手续,让自己得到解脱。那夫妻离婚一般需要多长时间才办完呢?详细内容请......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量刑规定是什么?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量刑规定是什么?《刑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


·检察院批捕和取保候审可以同时适用吗?
      一、检察院批捕和取保候审可以同时适用吗?可以同时适用,取保候审,是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对......


协议离婚精神损失赔偿金可以主张吗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