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对于自书遗嘱需要写地点吗?

  对于自书遗嘱需要写地点吗?是需要写的,在订立遗嘱的地候就需要把被继承者的信息全部的写在上面;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继承法意见》规定,自然人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二、除了自书遗嘱外还有哪些遗嘱的形式?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是由遗嘱人亲自申请,经国家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拥有最强的证明力和最高的证据效力。2、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他人代为书写制作成的遗嘱。为保证代书遗嘱的真实性,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如遗嘱人不能签名,不能由他人代为签名,而应当以捺指印代替签名。3、录音遗嘱。录音遗嘱是以录音方式录制下来的遗嘱人的口述遗嘱。这种形式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目的当然是保证录制的遗口头遗嘱。口头遗嘱是指遗嘱人用口头表达方式设立的遗嘱,是所有形式中最容易被篡改和伪造的一种,而且在遗嘱人死后无法查证,容易产生纠纷。因此一般只在危急情况下使用,且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待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这里的“危急情况”一般是指遗嘱人生命垂危或者其他紧急情况,如突发疾病、人身意外事故等。嘱确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愿。4、口头遗嘱。口头遗嘱是遗嘱人用口头表达方式设立的遗嘱,是所有形式中最容易被篡改和伪造的一种,而且在遗嘱人死后无法查证,容易产生纠纷。因此一般只在危急情况下使用,且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待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综合上面所说的,自书遗嘱就是自己所订立的遗嘱,必须要由本人亲自来进行书写,而且在写时就要把相关的信息全部的写在上面,而且所表达出来的内容也要与自己所想的是一致的,那么这份合同才会具有法律的效益,所以,在处理时就要按法律规定的条款来进行。
  
  
  
总结:对于自书遗嘱需要写地点吗?是需要写的,在订立遗嘱的地候就需要把被继承者的信息全部的写在上面;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分居期间所负债务由谁还,丈夫欠债老婆还吗
      分居期间所负债务由谁还,丈夫欠债老婆还吗?一、分居期间所负债务由谁还分居现象在我国的婚姻生活中是一个较常存在的问题,分居可因一方的单方意思所发生,也可因双方的合意而形成。分居是......


·商业秘密具有商业价值,能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一
      商业秘密具有商业价值,能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一直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和保护。那么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哪些才属于商业秘密?为了更好地保护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所拥有的合法......


·最新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一、最新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有哪些?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构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核算,凭据支付,但不包含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的确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根本医......


·法院对孩子抚养费怎么判
      法院对孩子抚养费怎么判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85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原则都有哪些?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原则都有哪些?如果我们的人身权利在生活遭到了侵犯,那么我们就可依法追究加害者的刑事责任;如果加害者在加害过程中造成了我们人身财产的损失,我们同样可追究其民事责......


·对预备犯的主观方面有什么要求
      对预备犯的主观方面有什么要求(1)行为人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和目的,是为了顺利着手实施和完成犯罪。可见,预备犯的主观方面既有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又具有进而着手实行和完成犯罪的意图......


对于自书遗嘱需要写地点吗?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