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情形行政诉讼案件驳回起诉
有什么情形行政诉讼案件驳回起诉
一、有什么情形行政诉讼案件驳回起诉
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1)不符合行政诉讼起诉条件的;
(2)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
(3)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
(4)未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
(5)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
(6)重复起诉的;
(7)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
(8)行政行为对其合法权益明显不产生实际影响的;
(9)诉讼标的已为生效裁判所羁束的;
(10)不符合其他法定起诉条件的。
人民法院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迳行裁定驳回起诉。
二、行政案件驳回起诉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对原告的起诉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7日内不能决定是否受理的,应当先予受理;受理后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
同样第二十三条规定: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驳回起诉解决的是程序问题,法院不受理,不表明原告的请求不能得到支持,但需要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原告被人民法院驳回起诉后可以寻求其他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被人民法院驳回起诉后,由于人民法院的判决具有既判力,除非其搜集到了新的证据,他所争议的问题就不能再被审理了。
总结:有什么情形行政诉讼案件驳回起诉一、有什么情形行政诉讼案件驳回起诉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1)不符合行政诉讼起诉条件的;(2...#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二手房付款流程是怎样的?
二手房付款流程是怎样的?1、买方看房。2、买方产权调查。3、买卖双方商谈,买方交意向金。4、买卖双方签订合同。5、买方交付首期或履约定金。6、卖方提前偿还银行贷款。7、卖方注......
·南水北调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南水北调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对于南水北调一直是国家与民众非常关注的问题,有很多由此受益的民众会有很多疑问:“国家南水北调所占用的土地,其中占用地补偿费用是多少呢?”,下面,就是本站......
·监委移送审查起诉材料是什么?
一、监委移送审查起诉材料是什么?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监察机关经调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监察机关制......
·离婚抚养权律师费用怎么收取
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都会就子女抚养权问题产生争议,此时就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了。而要是委托律师来帮助自己争夺抚养权的话,就要事先了解清楚离婚抚养权律师费用怎么收取的。下面,就让我们......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
一、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1)一审阶段:①侦查阶段(含检察院自侦):6000-18000元人民币;②审查起诉阶段:6000-30000元人民币;③审判阶段:8000-50000元人民币;④代理......
·劳动合同内是否可以约定违约金
劳动合同内是否可以约定违约金一、劳动合同内是否可以约定违约金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金。不过,《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实行了限制性规定。能约定违约金的情形:(1)劳动者违反服......
有什么情形行政诉讼案件驳回起诉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