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公司辞退员工正常工作流程是什么?

  公司辞退员工正常工作流程是什么?
  
  一、公司辞退员工正常工作流程是什么?
  
  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履行下列程序:
  
  (一)由解除决定人(单位主管、劳动者)递交解除申请书;
  
  (二)人事部门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并报主管审批;
  
  (三)通知所在部门及职工办理工作交接并交回工具设备等;
  
  (四)有关部门与职工办理结算工资福利和其他未了事宜等;
  
  (五)职工在结算工资和发放经济补偿的财务手续签字领取;
  
  (六)给职工办理团、工会组织关系和档案等转移手续;
  
  (七)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转移单和公积金转移手续等事项;
  
  (八)给职工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二、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第4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确定了劳动关系也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也是不可以随意辞退劳动者的,当用人单位违规将劳动者辞退后也是需要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会根据劳动者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以及劳动者的工资水平来计算的。
  
  
总结:公司辞退员工正常工作流程是什么?一、公司辞退员工正常工作流程是什么?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履行下列程序:(一)由解除决定人(单位主管、劳动者)递交解除申...#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协议离婚能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吗
      生活中,若办理事情的时候自己实在脱不开身的话,那此时是允许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不过此时需要实际出具书面的委托协议,进行了充分的授权才行。那要是在办理协议离婚的时候一方当事人有事情的......


·1、驾驶员在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1、驾驶员在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


·民法总则成年监护的制度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我国不断的改进民法总则,就是为了更好,更完善的保护群众的利益不受到损害,特别是对于监护的制度,更加强了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那么民法总则成年监护的制度有哪些?成年人的监护最......


·哪些不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哪些不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专利法》第六十九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一)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


·预告性辞退主要有哪些情形
      预告性辞退主要有哪些情形用人单位因客观情况变化而解除劳动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细则是什么?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细则是什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招标投标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招标投标法第......


公司辞退员工正常工作流程是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