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如果员工工作不好可以辞退吗

  如果员工工作不好可以辞退吗?员工工作不好的可以辞退,《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公司辞退不结算工资怎么办?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当然了,工作的好坏在某种程度上也不单纯是由用人单位决定的,如果所谓的工作不好,只是用人单位的借口,员工能证明用人单位是因为其他原因才违法辞退自己的话,那员工还是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的。
  
  
  
总结:如果员工工作不好可以辞退吗?员工工作不好的可以辞退,《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一、出租人擅自解除合同的风险有吗?
      一、出租人擅自解除合同的风险有吗?是有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专利权终止再申请规定是什么?
      专利权终止再申请规定是什么?专利权终止再申请规定是可以通过消除终止的条件来重新的进行申请,专利权终止的情形有以下几种,只要将以下几种情形消灭,那么就可以进行再申请。1、专利权期满终止......


·终止劳动合同的原因是怎样的
      终止劳动合同的原因是怎样的一、终止劳动合同的原因是怎样的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等法定原因而结束。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及其《实施条例》第21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


·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该如何行使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很多人都能够想到要对抚养权和抚养费进行处理,但其实对于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而言,除了要支付抚养费外,同时也是享有探视权的。那通常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该如何行使呢......


·普通债权债务合同诈骗两者之间的区别
      普通债权债务合同诈骗两者之间的区别一、普通债权债务合同诈骗两者之间的区别根据我国《刑法》第224条关于合同诈骗罪的规定,一般认为,合同诈骗罪与无力履行债务的区分,关键的是把握两个特......


·离婚经济补偿条件是怎样的
      离婚经济补偿条件是怎样的依据规定,可以获得离婚经济补偿的具体条件如下:1、夫妻已经约定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分别所有(1)夫妻双方采取约定的分别财产制是获得经济补偿金的前提。依据......


如果员工工作不好可以辞退吗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