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怀孕期间离婚财产该如何分

  怀孕期离婚财产该如何分离婚时对财产分割一般是针对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的计算当然是从领取结婚证书之日起计算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无特殊约定为共同财产。分割时一人一半,同时照顾女方。有时会涉及到对于彩礼的分割,男方给的彩礼,一般在实践上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除个别情形外,不予以返还男方。至于女方的陪嫁一般认为是女方个人财产,不用参与分割。离婚时女方已经怀孕,那么在进行财产分割时有以下两种情况:1、假如女方想进行流产,且是女方自愿的行为,医药费、营养费等应当作为共同债务,双方都要负担。男方可以适当补偿女方。但是具体标准法律无规定,取决于法官自由裁量2、假如不同意流产,那么男方应当支付预备生产期间的营养费用、生产费用、医药费等。男方应当支付抚养费,男方不支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对男方财产强制执行,如划拨他的存款等等。在男方经济能力可以的情况下也可以要求男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用。二、女方怀孕夫妻可以离婚吗《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申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主要包括以下凡种:(一)女方怀孕系婚后与他人通奸所致;(二)女方小产后,身体健康已恢复;(三)男方受虐待,不堪忍受的;(四)一方对他方有危害生命、人身安全等情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女方因通奸怀孕男方能否提出离婚的批复》中指出,女方婚后与他人通奸怀孕,且此事实为女方所不争执或经查属实,男方提出离婚,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在女方怀孕期间离婚的夫妻也挺多的,而离婚之后可能女方会顺利生下子女。此时,虽然男女之间不再有婚姻关系,但男方与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是不能隔断的。基于这点,即使此时双方已经离婚,男方仍需要履行对自己子女的抚养义务。
  
  
  
总结:怀孕期离婚财产该如何分离婚时对财产分割一般是针对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的计算当然是从领取结婚证书之日起计算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无特殊约...#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一、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会有工资吗?
      一、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会有工资吗?会有工资,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处理: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


·起诉离婚前签订离婚协议有效吗?
      现在社会上,离婚率越来越高,很多夫妻在各种各样的原因下,选择结束婚姻关系。离婚不仅关系到夫妻双方,更关系到一个家庭,因此离婚需要经过法定的正规的程序才能生效,要去民政局办理,并且必......


·行政机关中监察局有逮捕权吗?
      一、行政机关中监察局有逮捕权吗?监察机关并没有批捕的权力,监察机关不能直接逮捕,但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可以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监督、调......


·根据规定企业债的种类有哪些?
      企业在存续期间,可以按照既定的规定,为了扩大经营范围,可以在获得国家机关的许可之后,发行公司的债券,不同类型的债券的发行条件是不同的,根据规定企业债的种类有哪些?在发行债券之后,公司......


·著作权人可以转让的权利有哪些?
      著作权人可以转让的权利有哪些?在实践中,著作权在作品完成后其作者就取得的权利,又分为人身性权利和财产性权利。著作权的财产性权利是可以对其进行转让的,包括复制权、发行权、改编权等等。著......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误工费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误工费计算标准是什么?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1)关于“误工收入”的确定。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收入的确定,又分成2种情况:一种是在有固定收......


怀孕期间离婚财产该如何分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