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合同到期了不续签申请怎么写?

  一、合同到期了不续签申请怎么写?本人___与___所签劳动合同即将于___年___月___日到期,现本人决定不续签,特此说明。说明人:___,___年___月___日。1、没有固定格式,一般情况下只要说明不想续签就可以了。如:由于某原因本人合同在___年___月___日到期后合同不再续签。2、如果有公司调低了你的工资待遇的情况在申请书中应该说明“由于公司调低了原所在岗位的工资待遇,现决定合同到期不再续约”等内容,以便于利于以后的维权。3、或者说更简单的就一句话:“本人决定,合同在___年___月___日到期后不再续约”就可以。4、需要找相关上级进行签字,如部门主管,总经理,人力资源部主管等。二、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的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形:1、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2、公司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3、公司和劳动者一方或者双方不予续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用人单位予以经济补偿的计算: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4、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合同不续签申请书实质上是非常的简单的,可是,如果公司之前已经通过相关的文书征求过自身的意见了,自己在告知函当中也明确的向公司表达了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的这种想法,之后再向公司递交不续签劳动合同的申请书是多此一举,直接写辞职报告就可以了。
  
  
  
总结:一、合同到期了不续签申请怎么写?本人___与___所签劳动合同即将于___年___月___日到期,现本人决定不续签,特此说明。说明人:___,___年___月___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先写借条后汇款有效吗?
      先写借条后汇款有效吗?先写借条后汇款有效,只要确实也存在着汇款的事实,那么不管先后顺序都是属于有效的。有汇款记录,是可以证明借条的效力的。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


·注册商标的宽展期有多长
      注册商标的宽展期有多长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经减刑后是怎样的
      有些罪犯因为放了重大刑事案件而被判处无期徒刑,但是收监之后认错态度十分的端正,而且在服役期间表现十分良好或者是立功的话是可以获得减刑的,那么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经减刑后是怎样的?下......


·民事诉讼法时间效力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时间效力是什么?民事诉讼法的时间效力,是指民事诉讼法发生作用的时间,以及民事诉讼法对其颁布前的行为是否有溯及力的问题。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自1991年4月9日起生效。同时,1991年......


·关于举报处理信息公开复议的若干问题
      关于举报处理信息公开复议的若干问题随着社会的进步,老百姓当家做主以后,老百姓也有越来越多的权利和义务,现在的社会都提倡公开透明,如果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发现一些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的时候......


·买房子贷款30万20年还每月多少利息
      买房子贷款30万20年还每月多少利息贷款本金:300000元贷款年限:20年(240个月)利率不变还清全部贷款时的4种情况:1、按照商业贷款,等额本息计算年利率:6.55%(月利率5.45833333333333‰......


一、合同到期了不续签申请怎么写?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