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检察院批捕了多久会抓人

  一、检察院批捕了多久会抓人?逮捕前一般要先刑拘的,因为逮捕需要检察院批准,即使要逮捕也需要时间,在报批过程前先刑事拘留。《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二、检察院逮捕的条件有哪些?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规则的规定,逮捕的条件为: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三、检察院批准逮捕的程序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一式三份,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检察机关在接到公安机关的报捕材料后,由审查逮捕部门指定办案人员进行审查。办案人员应当查阅案卷材料,制作阅卷笔录,提出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请检察长批准或者决定;重大案件应当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未被拘留的,应当在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15日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不得超过20日。因此,对拘留和逮捕之间的关系大家不要本末倒置,我国对于刑事案件的侦办不是先批准逮捕了才要抓人的,毕竟批准逮捕是需要一定的时间进行审查的,为了避免检察机关审查期间犯罪嫌疑人就已逃之夭夭了,先进行刑事拘留然后再提请批准逮捕,这样的规定才符合实际情况。
  
  
  
总结:一、检察院批捕了多久会抓人?逮捕前一般要先刑拘的,因为逮捕需要检察院批准,即使要逮捕也需要时间,在报批过程前先刑事拘留。《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民事诉讼怎么判决?有哪些流程
      民事诉讼怎么判决?有哪些流程一、进行民事诉讼有以下几个步骤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在诉讼状中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名称、住处和......


·被继承人的债务该怎么清偿
      被继承人的债务该怎么清偿一、被继承人的债务该怎么清偿关于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问题,我国继承法作了这样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


·刑诉法告知的规定有哪些
      我国公安机关在将犯罪嫌疑人批捕以后,肯定会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告知犯罪嫌疑人的家属的,关于告知刑诉法当中还规定了其他的情形。因为犯罪嫌疑人在正式被批捕以后,涉及到非常多的程序,其中关于......


·一、醉驾立功罚款标准可以减少吗?
      一、醉驾立功罚款标准可以减少吗?不可以,罚金标准和立功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判处的罚金,一般是在判决没有正式宣判前就要求缴纳的。我国法律规定,罪犯如果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


·骗取保证金是否构成诈骗
      骗取保证金是否构成诈骗骗取合同保证金也是构成合同诈骗的情形之一,自然也是属于诈骗。但是要注意,只有当其诈骗财物的数额较大时,才构成犯罪,一般是以合同诈骗罪论处。根据《刑法》第二百二......


·非法持有毒品罪缓刑怎么可以缓刑?
      一、非法持有毒品罪缓刑数量较小的可以考虑缓刑。二、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明知是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其他毒品,而非法持有且数量较大的行为。非法:只有生产、管......


检察院批捕了多久会抓人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6309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